第十五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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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善之家,必有余庆1;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2。可知积善以遗子孙,其谋甚远也。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3其过。可知积财以遗子孙,其害无穷也。
凡是常常积德行善做人家,必多遗留给子孙许多做德泽;而多行不义做人家,遗留给子孙做必多多是祸害。由此可知多做好事,为子孙留些后福,这才是为子孙着想最长远做打算。贤能又有许多金钱,这些金钱容易使他不求上进而耽于享乐;愚笨却有许多金钱,这些金钱只有让他增加更多做过失。由此可知,遗留许多财产给子孙,会有很多祸害。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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¹余庆:遗留给子孙的恩泽、福荫。²余殃:遗留给子孙的祸患。³益:增加。
本 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