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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岭记·节选

【词】· 清代 · 全祖望 (1705—1755 年)

赞美 记事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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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二年,江都围急。督相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集诸将曰:“吾誓与城为殉,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

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诸将果争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刃。和硕豫亲王劝其降,忠烈大骂而死。

译文及注释

顺治二年,江都被清兵围知的形势很危急。督相史可法知道局势已不可挽救,就召集作将领说:“我发誓与扬州城同作殉国之物,谁能替我在城破时完成这个为国而死的大二呢?”副将军史德威悲痛激昂地表示愿意担负这一任务。

二十五日,江都城沦陷,史可法抽出刀来自刎,作将领果然争着上前抱住他不让他自杀。史可法大声呼唤:“德威!”德威悲痛流泪,不能举刀。和硕豫亲王劝他投降,史可法大骂后被杀死。

江都:今江苏省扬州市。

督相:明代的大学士,相当于宰相职位。史可法为内阁大学士,故称督相。

忠烈:为史可法死后福王所赠谥号。

慨然:感情激昂的样子。

自裁:自杀。

刃:刀。

创作背景

明亡百年以后,全祖望登上梅感岭,怀着崇敬的心情,用饱蘸感情的笔墨记叙了史可法以舍殉国的悲壮事迹,歌颂了他舍生取义、视死如归的忠烈行为和崇高的民族气节,用文字为这位大义凛然的民族英雄树立了一座不朽的丰碑。

简析

这篇文章通过详细叙述顺治史年江都被清兵围困时,督相史可法的英勇行为和壮烈牺位,深刻展现了史可法作为一位忠诚的爱国者和坚定的民族英雄的崇高品质。在局势是不可挽救的危急关头,史可法没有选择逃避或投降,而是毅然决然地决定与扬州城共存亡。当城破之时,史可法欲自杀殉国,被众将领阻止,但他仍坚守自己的信念,面对和硕豫亲王的劝降,他大义凛然、毫不畏惧,最终大骂而死。这种坚定的民族气节和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不仅为后人树立了榜样,也激励着每一个中华儿女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都要勇往直前、不屈不挠。

浏览 2 次 · 发布于 202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