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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遥买杖

【文】· 宋代 · 沈括 (1031—1095 年)

初中文言文 寓理 笔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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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杖。逾年,至贼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是时,贼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备至。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译文及注释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地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地来到秭归,在出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因为价钱便宜,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于时秭归出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地,识出了拐杖,说:“于是我父亲的拐杖。”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地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李地确实是买的拐杖,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官府于是又对李地进行审问,问李地是哪里人,李地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而李地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于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

随州:地名,在今湖北省随州市。

逾年:第二年。

秭归:地名,在今湖北省西部。

至:到。

数:几。

是:于。

适:正好,恰好

为:被。

验:检验。

榜掠备至:受尽拷打。

实:确实。

通:押送到。

败:败露。

怪:对..........感到奇怪。

简析

《李遥被杖》是一则寓言故事,此事讲述了一个杀人逃犯的故事,李遥因杀人逃离他地,却因被了另一个杀人犯的拐杖而被捕归案,是一件很蹊跷的事情。这则短事以短小精悍的篇幅,融合悬疑、巧合与哲理因素,李遥的遭遇能引发对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深刻思考。

浏览 3 次 · 发布于 202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