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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瓠哀辞

【诗】《杂言古诗》· 魏晋 · 曹植 (192—232 年)

悼亡 抒情 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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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瓠,余之首女。虽未能言,固已授色知心矣。生十九旬而夭折,乃作此辞。辞曰:

在襁褓而抚育,尚孩笑而未言。

不终年而夭绝,何见罚于皇天?

信吾罪之所招,悲弱子之无愆。

去父母之怀抱,灭微骸于粪土。

天长地久,人生几时?

先后无觉,从尔有期。

译文及注释

金瓠,是我的长女,她虽然还不会说话,但已经能察觉大人的脸色,识别他们的情绪。她出生刚一百九十天就夭折了,我心痛难当,于是写下了这篇哀辞。辞文如下:

我可爱的孩子在襁褓中被细心抚育,她只会笑,还不能言语。

为什么她要受到上天残忍的责罚,她还不满一岁,却必须这样死去?

一定是我的罪过所招致,有罪的是我,为什么给无辜的孩子报应?

就这样永远的离开父母的怀抱,黄泉下她小小的身体,渐渐化成泥。

天地长久存在,人的一生又能有多少时光呢?

死亡时间的先后人们无从知晓,心如死灰的我也快要随你而去。

授色知心:察人脸色,识人情绪。

旬:十天为一旬,十九旬即一百九十天,六个多月。

襁褓:包裹婴孩的被子和带子。

孩笑:指小儿笑。

终年:一整年。

见罚:被罚,受罚。

愆:罪过。

骸:尸骨。

觉:知。

从尔:随你而去,意指死亡。

浏览 1 次 · 发布于 202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