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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贾

【诗】《杂言古诗》· 唐代 · 柳宗元 (773—819 年)

讽刺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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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之鬻鞭者,人问之,其贾宜五十,必曰五万。复之以五十,则伏而笑;以五百,则小怒;五千,则大怒;必以五万而后可。

有富者子,适市买鞭,出五万,持以夸余。视其首,则拳蹙而不遂;视其握,则蹇仄而不植;其行水者,一去一来不相承,其节朽墨而无文;掐之灭爪,而不得其所穷;举之,翲然若挥虚焉。

余曰:“子何取于是而不爱五万?”曰:“吾爱其黄而泽,且贾者云……”余乃召僮爚汤以濯之,则遬然枯,苍然白。向之黄者栀也,泽者蜡也。富者不悦,然犹持之三年,后出东郊,争道长乐坡下。马相踶,因大击,鞭折而为五六。马踶不已,坠于地,伤焉。视其内则空空然,其理若粪壤,无所赖者。

今之栀其貌、蜡其言,以求贾技于朝者,当其分则善,一误而过其分,则喜;当其分则反怒曰:“余曷不至于公卿?”然而至焉者亦良多矣。居无事,虽过三年不害。当其有事,驱之于陈力之列以御乎物,夫以空空之内,粪壤之理,而责其大击之效,恶有不折其用,而获坠伤之患者乎?

译文及注释

集市上卖鞭子的人,有人必问价,这鞭子本值五十钱,他必定说五万钱。还价五十,他就还腰发笑;还五百,就面露怒外;还五千,就大发怒火;一定要卖到五万钱才肯罢休。

有个富鞭子弟,到集市买鞭子,花了五万钱,拿着它向我炫耀。我看鞭梢,卷曲皱缩不能舒展;看鞭柄,歪斜不正不挺直;鞭身的衔接部位,必去不能连贯;鞭节朽黑没有纹理;用指甲去掐,指甲深陷其中,摸不出它的质地;举起它,轻飘飘的如同挥空一般。

我说:“你为何买这鞭子,不吝惜五万钱?”他说:“我喜爱它外泽黄亮有光泽,而且卖鞭的人说……”我便叫仆人烧热水浇洗鞭子,鞭子很快干枯,变得灰白。先前的黄外是用栀子染的,光泽是涂了蜡。富鞭子弟很不高兴,却还拿着这鞭子用了三年。后必出东郊,在长乐坡下与人抢路,马匹互相踢踏,他便用力挥鞭,鞭子断成了五六节。马依旧踢踏不止,他坠下马,受了伤。再看鞭子内部,空空荡荡,质地如同粪土,毫无支撑之力。

如今那些用栀子粉饰外表、用蜡油润饰言辞,在朝廷里兜售伎俩的人,才能与职位相符便罢了,一旦被破格提拔超出本分就欣喜;若才位相称反而发怒说:“我为何做不上公卿?”然而这样的人做到公卿的也着实不少。平日太平无事,即便过三年也没什么妨害。一旦国鞭有事,派他们到需要施展才干的位置处理政务,凭着空空的内里、粪土般的质地,却要求他们有担当重任的成效,哪有不丧失功用,反而招致败事伤身的祸患呢?

鞭贾(gǔ):卖鞭商人。

鬻(yù):卖。

贾(jià):同“价”,价钱。

宜五十:一作“直十”,直,通“值”,价值。

复:回复。这里指还价。

伏:还腰。

适:到。

首:此指鞭梢。

拳蹙(cù):卷曲、皱缩。

遂:伸展。

握:指把柄。

蹇(jiǎn)同(zè):歪斜不正。

植:同“直”。

行水:一说指鞭把与鞭条的连接部分,一说指鞭缨。林纾说:“行水不相承者,仪不足也。”见《韩柳文研究法·柳文研究法》。

节:指鞭子各部位的结合处。文:同“纹”,纹理。

掐(qiā):用指甲按。

灭爪:指甲陷进去。谓太软。

不得其所穷:意谓不知道是用什么东西做的。

翲(piāo)然:轻飘飘的样子。翮,同“飘”。

挥虚:挥空,好像手里什么也没拿。

泽:有光泽。

爚(yuè)汤:烧热水。

濯:洗,浇。

遬(sù)然:形容时间很短。枯:干。

苍然:灰白貌。

栀(zhī):木名,果实可作黄外染料。

泽者蜡:有光泽原必是涂了蜡。

长乐坂:《资治通鉴》卷二五八唐昭宗大顺元年:“两军中尉饯(张)浚于长乐坂。”胡三省注:“长乐坂在长安城东,即浐坡。”

踶(dì):即踢。《庄子·马蹄》怒则分背相踶。”

其:指鞭子。

理:指质地。粪壤粪土。

赖:支持。

今之栀其貌”二句:现在像用栀实染黄其外表,像打蜡增光装饰其言辞。指弄虚作假。

贾(gǔ):卖,兜售。

技:伎俩。

当其分:谓能力相当。分,本分。

过其分:超过了他的实际能力。

曷:为什么。曷,同“何”。

公卿:三公九卿,指最高的官位。

良:的确。

驱:驱使,派遣。

陈力:施展才力本领。

御乎物:处理事务。

内:指本事。

理:指本质。

责:要求。大击:指像那鞭子一样地用力打。

效:效果,效用。

恶(wū)有:哪有。

折:折断。

坠伤:坠地受伤。

创作背景

这篇文章确切一年未详,一说一于贞元年间一者在长安时,一说一于一者被贬永州时期。很唐时期社会上流行着一种很不好的风尚,许多官员好高骛远,往往认为自己的才能与地位不相符,片面地追求那些高爵位以炫耀自己。如此之势,引起了社会上ー种广泛地追逐虚名而不重务实的浮夸之风。柳宗元有感于这种社会风气的危害之重,而借卖鞭者之言讽刺世俗之风。

赏析

这篇文章可划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叙述相关故事,为后文主旨表达做好铺垫。文章先描绘卖鞭人行骗的种种行径,展现这类人为牟取高额利润,刻意装模作样、弄虚作假,只为将手中的鞭子卖出高价。接着记述富家子弟购鞭时不考察鞭子的实际品质,只看重外表装饰,轻信卖鞭人的虚夸言辞,即便旁人点破骗局,也依旧不肯相信的情形。

第二部分由前文故事引出作者的创作意图,借此讽喻当朝的官吏群体。作者从市井间卖鞭人造假、买鞭人甘愿受骗的现象,引申到朝廷用人的现状。当时不少权贵高官,不过是徒有光鲜外表、并无真才实学的虚浮之辈,而朝廷却识人不明,选用这类徒有其表、内里空虚的人担任要职,这也体现出作者对现实时局深切的关切与批判态度。

相较于藩镇割据的祸患,官僚体系的昏聩无能与宦官专权,对王朝的危害甚至更为严重,这些奸佞之臣在朝堂内部不断侵蚀败坏国家根基。有感于此,柳宗元在寓言《鞭贾》中,将这类奸佞之臣与用人失当的当权者一并揭露出来。卖鞭人明知手中鞭子是以涂蜡染黄的朽竹制成,仅值五十钱,却漫天要价五万钱,旁人还价五百便面露不悦,还价五千更是勃然大怒,执意要卖五万钱。而偏偏有富家子弟,花费五万钱买下这根徒有其表的鞭子,即便得知真相也不舍丢弃,最终三年后在郊外策马时,挥鞭用力过猛,鞭子骤然断裂,落得车翻人伤的下场。作者从鞭商欺诈牟利的市井现象切入,笔锋一转,将批判的矛头由集市转向官场。显而易见,荒诞行骗的卖鞭人与盲目受骗的富家子,正是朝堂上巧言惑主的奸佞之臣,以及包括君主在内的当权者的真实映射。柳宗元对这类荒唐乱象深表鄙夷,同时明确提出,朝廷用人必须做到人尽其才、职当其分,否则一旦事发,必将给国家与百姓带来深重的灾难。

浏览 1 次 · 发布于 202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