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笞不可废于家,刑罚不可捐于国”
出自 《院中独坐》
译文
对于家长而言,教训鞭笞子女的事情不能松懈;而对于国家而言,刑罚制度也一样不能废弃。
注释
教笞:教训鞭笞。捐:废弃。
赏析
此句强调了有法可依的必要照,一个国家举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不可罔置法律于不顾。
出处
《院中独坐》 阅读全文 →标签
浏览 2 次
“教笞不可废于家,刑罚不可捐于国”
出自 《院中独坐》
对于家长而言,教训鞭笞子女的事情不能松懈;而对于国家而言,刑罚制度也一样不能废弃。
教笞:教训鞭笞。捐:废弃。
此句强调了有法可依的必要照,一个国家举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不可罔置法律于不顾。
浏览 2 次
“年去年来白发新,匆匆马上又逢春。”
“思乡处处只愁生,正好春游又不晴。”
“杜鹃日日劝人归,一片归心谁得知。”
“荻花枫叶愁江渚,莼菜鲈鱼忆故乡。”
“客梦芦花晋城月,归心枫叶浙山秋。”
“舟前枫叶落,应到故园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