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公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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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
夏,齐人歼于遂。
秋,郑詹自齐逃来。
冬,多麋。
【传】
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郑不朝也。
夏,遂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飨齐戍,醉而杀之,齐人歼焉。
十七年春天,齐国人将郑詹捉拿归案。
¹执:捉拿拘捕。²郑詹:郑国的大夫詹。
到了夏天,驻守在遂国的齐国军队遭到了杀害。
¹歼:尽杀,消灭。²遂:古国名,依附于齐国,在今山东宁阳西北。
秋季的时候,郑詹从齐国出逃,最终抵达鲁国。
¹自:从。²来:指来到鲁国,《春秋》为鲁国国史,故此指归鲁。
【传】
¹麋:麋鹿,鹿科动物,常居水泽之地。
十七年的春天,齐国人之所以捉拿郑詹,核心原因是郑国没有按照惯例前往齐国朝见。
¹朝:朝见,指前往齐国行朝见之礼。
夏天,遂国的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这四个家族,特意准备了酒食来款待驻守在当地的齐国军队,等齐军全部喝醉之后,便动手将他们杀害了。驻守遂国的所有齐国戍守士兵,都被这四个家族彻底消灭,无一人幸免。
¹因氏:遂国的氏族。²颌氏:遂国的氏族。³工娄氏:遂国的氏族。⁴须遂氏:遂国的氏族。⁵飨:用酒食款待。⁶齐戍:齐国驻守遂国的戍卒。
本 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