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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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统1耳目官骸2,而于百体3为君,必随处见神明4之宰;人面合眉眼鼻口,以成一字曰苦(两眉为草眼横鼻直而下承口乃苦字也),知终身无安逸之时。
心统治着人的五官及全身,可要说是身体的主宰,所要一定要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心思才口不出错。人的脸是合眉、眼、鼻、口而成形,将两眉当作是部首的草头,把两眼看成一横,鼻子为一竖,下面承接着口,恰巧是一个“苦”字。便可知道人的一生都没有安闲逸乐的时候。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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¹统:统帅,总管。²官骸:五官和身体。³百体:总指人体所有器官。⁴神明:人的精神、心思明智如神。
本 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