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O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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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先于事故能无忧,事至而忧无救于事,此唐史李绛1语也。其警人之意深矣,可书以揭诸座右2。
如果做事情之前有所思虑,在做的时候就不会有让人困扰的困难出现;如果是事到临头才去担忧,对事情已经没有什么帮助了,这是唐史上李绛所讲的话。这句话具有警醒人的意味,可以将它写在座旁,时刻提醒自己。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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¹李绛:唐代赞皇(今属河北)人,字深之,元和中拜相,历仕宪、穆、敬、文诸朝。为官敢言直谏,无所迁就,以直道为进退。²揭诸座右:题写在座位的右边,作为鼓励和鞭策自己的格言。
本 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