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捩连字八之四
转捩连字者,所以反上文而转申一义也。
转捩连字中,“然”字最习用。“然”字义本状字。状字之 “然”,用以落句,口然之而意亦然也。连字之 “然”,用以起句,口虽然而势已转也。将飞者翼伏,将跃者足缩,将转者先诺,同一理也。故 “然”字非转也,未转而姑然之,则掉转之势已成。此 “然”字之所以为转语辞也。
“然”字之借为转说,有单用者,有衬以他字者;然或无衬,或有衬,其冠句首作为一顿以取势者则皆然。
“然”字一顿,其无衬者,则乘势掉转;其有衬者,曰 “然而”,曰 “然则”,曰 “然后”,曰“然且”等,则各视其所乘之势以定。
《孟》:“然终于此而已矣。”“然”字一顿,以应上文平公之待亥唐如是也。下乃挺转,决其终于如此而已矣。《高帝纪》:“问其次,上曰:‘王陵可。然陵少戆,陈平可以助之。陈平智有余,然难以独任。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刘氏者必勃也。’”三“然”字皆转词。《陆贾传》:“足下位为上相,食三万户侯,可谓极富贵无歉矣。然有忧念,不过患诸吕少主耳。”《匈奴列传》:“匈奴人众,不足以当汉之一郡。然所以强者,以衣食异,无仰于汉也。”《霍光传》:“然光不学无术,暗于大理。”《秦本纪》:“然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权,招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杂说》:“然龙弗得云,无以神其灵矣。”所引 “然”字,皆冠句首可作一顿,下文则挺转矣。周秦之书,单用“然”字为转者不数见。
“然”字承上一顿,下文反转而欲作势者,则加 “而”字。《孟》:“然而文王犹方百里起,是以难也。”“然”者,然上文所云殷之难变与夫土地人民之众,“而”字则转言文王以百里而能兴,正与上文相反。《孟》:“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李斯列传》:“此三臣者,岂不忠哉?然而不免于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三年问》:“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秦本纪》:“然而成败异变,功业相反,何也?”《燕喜亭记》:“吾州之山水名天下,然而无与燕喜者比。”《复上宰相书》:“然而周公求之如此其急”云云。所引 “然”“而”皆拆读。今人用 “然而”二字则异是。
“然”字承上一顿,下文由是而另推事理者,则加 “则”字。《孟》:“然则子之失伍也,亦多矣。”“然”者,然其所云失伍之士之当去也;“则”者,由士之失伍推及其人之失伍也。故 “然则”两字,亦可拆读。《孟》:“然则舜伪喜者与?”《天道》:“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粕已夫。”《李斯列传》:“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刺客列传》:“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王,秦王必喜而见臣;臣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匈。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见陵之愧除矣。”《贾谊传》:“然则天下之大计可知已。” 《上张仆射书》: “然则球之害于人也决矣。”所引 “然则”两字,皆可拆读,同上。
“然”字一顿以承上文,由是而继以他事者,则加 “后”字。《孟》:“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然后”者,明继事之词也,经籍最习用之。《孟》:“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 《霍光传》: “诸事皆先关白光,然后奏御天子。”《司马迁传》:“士有此五者,然后可以托于世而列于君子之林矣。”《赵策》:“始吾以君为天下之贤公子也,吾乃今然后知君非天下之贤公子也。”《秦策》:“故以战续之。宽则两军相攻,迫则杖戟相撞,然后可建大功。”所引 “然后”两字,皆以明事之先后也。而所以先后之者,则无以异也。有谓唐时往往以 “然”字代 “然后”者。《论淮西事宜状》云:“事至不惑,然可图功。”《论变盐法事宜状》云:“事须差配,然付脚钱。”两 “然”字,若曰 “然后”,句调不谐矣,而句意则然也。
“然”字承上文一顿既已如此,由是而或聊且为之者,或尚且不可者,则加 “且”字。《孟》:“识其不可,然且至,则是干泽也。”“然且”者,知其不可而聊且至也。《孟》:“徒取诸彼以与此,然且仁者不为。”又:“一战胜齐,遂有南阳,然且不可。”所引 “然且”者,犹云 “如是而尚且不为不可”也。至《秋水》云:“其不可行明矣,然且语而不舍。”此 “然且”者,亦 “如是而尚且”之谓也。又《谷梁·昭十三年》云:“失德不葬,弑君不葬,灭国不葬,然且葬之。”此“然且”者,即 “如是而聊且葬之”之谓也。《韩子·难言篇》云:“夫至智说至圣,然且七十说而不受。”犹云 “如是而尚且”之谓也。
更有 “然故”为承者。《少仪》云:“事君者量而后入,不入而后量。凡乞假于人、为人从事者亦然。然,故上无怨而下远罪也。”此则既 “然”上文,而申言其 “故”也。 “然故”两字最见于诸子之书,今人用者盖寡。又有以“然乃”为转者。《淮阴侯列传》云:“其母死,贫无以葬,然乃行营高敞地,令其旁可置万家。”“然乃”者,犹云 “既已贫无以葬,而反觅善地”也。总之,“然”字非转语辞也,不过一顿,借以取势。至下文如何转接,则以续加之字为定。
“乃”字用作 “然后”“而后”之解者,则为继事之辞,用作 “于是”之解者,则为言故之辞,而皆位于句首。不此之解,则非连字。
《冯唐列传》:“王迁立,乃用郭开,谗间李牧。”《大宛列传》:“终不得入中城,乃罢而引归。”《魏公子列传》:“侯生视公子色终不变,乃谢客就车。”《赵广汉传》:“风谕不改,乃收捕之。”《送王秀才序》:“及读阮籍陶潜诗,乃知彼虽偃蹇,不欲与世接,然犹未能平其心。”所引 “乃”字,皆位句首,而可以 “然后”与 “而后”代之。此连句之记时者。《主父偃列传》:“以为诸侯莫足游者,乃西入关。”《司马迁传》:“今已亏形为扫除之隶,在阘茸之中,乃欲仰首伸眉,论列是非,不亦轻朝廷、羞当世之士耶?”《大宛列传》:“宛贵人以为昧蔡善谀,使我国遇屠,乃相与杀昧蔡,立母寡昆弟曰蝉封为宛王。”《孟荀列传》:“驺衍睹有国者益淫侈不能尚德,若大雅整之于身,施及黎庶矣。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刘歆传》:“孝成皇帝悯学残文缺,稍离其真,乃陈发秘藏,校理旧文,得此三事,以考学官所传。”所引 “乃”字,皆位句首,而皆有 “于是”之解。此连字之言故者。其在句首而不可以前解解者,则惟用若更端之词。《孟子》云:“乃所愿,则学孔子也。”“乃所愿”者,犹言 “至若所愿”也。然作此解者,概衬 “若”字。《孟子》云:“乃若所忧则有之。”又云:“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墨子·兼爱篇》云:“乃若夫少食恶衣,杀身而为名,此天下百姓之所皆难也。”“乃若”者,前言方毕,而又类及下文也,与 “至若”“及其”诸词同解。“乃”衬 “者”字,置于句首,则为言时状字。《历书》云:“乃者有司言星度之未定也。”《曹相国世家》云:“乃者我使谏君也。”“乃”字位于句读间者,则所解不一,而概为状字。故经生家聚讼纷纭,有解若 “方”字、“宁”字、“且”字、“若”字、“是”字、“其”字者,甚至无解而谓之发声语助者。其解若 “而”字者,则惟宗《公羊传》之说云:“‘乃’,乃难乎 ‘而’也。”
又有 “第”“但”“独”“特”“惟”五字,皆转语辞。五字意虽各别,而前文不论,惟举一事一理轻轻掉转者则皆同。虽然,经史中以为状字者居多。
《司马相如传》:“文君久之不乐,谓长卿曰:‘第俱如临邛,从昆弟假贷,犹足以为生,何至自苦如此?’”《郦食其传》:“食其曰:‘第言之。’骑士从容言食其所戒者。”《陈涉世家》:“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三 “第”字,师古皆训 “但”字,似皆由上文转至下文也。《霍光传》:“百官以下,但事冯子都王子方等,视丞相亡如也。”《赵充国传》:“诚令兵出,虽不能灭先零,但能令虏绝不为小寇,则出兵可也。”《与柳中丞书》:“但日令走马来求赏给,助寇为声势而已。”三 “但”字用如 “第”字。《赵充国传》:“独思惟兵利害,至熟悉也。”《王翦列传》:“将军虽病,独忍弃寡人乎?”《荆燕世家》:“今营陵侯泽、诸刘为大将军,独此尚觖望。”所引 “独”字同前。《司马迁传》:“特以为智穷罪极,不能自免,卒就死耳。何也?”《陈余列传》:“王王赵非楚意,特以计贺王,楚已灭秦,必加兵于赵。”“特”字与 “但”“第”等字无异。《魏其列传》:“唯灌将军独不失故。”《德充符》:“受命于地,唯松柏独也正在冬夏青青;受命于天,唯舜独也正在万物之首。”《送湖南李正字序》:“唯愈也业不益进,行不加修,顾唯未死耳。”《处州孔庙碑》:“自天子以至郡邑守长通得祀,而遍天下者,唯社稷孔子为然。”“唯”字亦同上。统观五字,皆承上文,不相批驳,只从言下单抽一端,轻轻掉转。犹云 “别无可说,只有一件如此”云云。而所引五字,皆冒句首,此所以为连字也。非然,其不为状字者鲜矣。
“顾”,动字,回首也。借为连字,则有转念及此之意。“顾”字于转语词中最轻婉,用之有回环往复之态。位必句首,否则成为状字。
《刺客列传》:“吾每念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祭统》:“是故上有大泽,则惠必及下。顾上先下后耳。”《匈奴列传》:“汉使无多言,顾汉所输匈奴缯絮米糵,令其量中必善而已矣。”《疏广传》:“吾岂老悖不念子孙哉?顾自有旧田庐,令子孙勤力其中,足以供衣食,与凡人齐。”《张陈列传》:“且夫锐精持锋,欲为陛下所为者甚众,顾力不能耳,又可尽亨之邪?”所引“顾”字,皆由上文轻轻掉转,而位于句首。有 “而顾”两字连用者。《李斯列传》云:“不能督责,而顾以其身劳于天下之民若尧禹然,故谓之桎梏。”“而顾”者,“而反”也。“顾”用如状字。由是,《陈余传赞》云:“张耳陈余,始居约时,相然信以死,岂顾问哉?”《贾谊传》云:“足反居上,首顾居下。”诸此 “顾”字,皆 “反”字解,状字也。然《王翦列传》云:“今空秦国甲士而专委于我,我不多请田宅为子孙业以自坚,顾令秦王坐而疑我邪?”《后汉·马援传》云:“卿非刺客,顾说客耳。”《齐策》云:“夫韩魏之兵未弊而我救之,是我代韩受魏之兵,顾反听命于韩也。”《萧相国世家》云:“萧何未尝有汗马之劳,顾反居臣等上。”诸 “顾”字,经生家皆以与“反”同义,且以 “顾反”两字连文证之。不知 “顾”“反”两字虽同义,而“反”为状字,诸 “顾”字为连字,应以 “乃”字解之。况以 “顾反”连文,证 “顾反”两字可互解,则 “顾顾反反”,无解而有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