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字假借六之二
状字本无定也,往往假借他类字为状字者,然必置先于其所状。
有假借名字为状字者,此与宾次节与内动字节内所引同例。
《孟》:“庶民子来。”“子来”者,如子之来也。“子”,名字,先乎动字而成状子。《孟》:“今而后知犬马畜伋。”“犬马畜伋”者,犹言 “畜伋如犬马”也。“犬马”二字名字,置 “畜”字之先而用如状字。由是《庄公八年》云: “射之,豕人立而啼。”《酷吏传》云:“两人交欢而兄事禹。”《赵策》云:“彼秦弃礼义上首功之国,权使其士,虏使其民。”《梅福传》云:“天下之士,云合归汉。”《赵广汉传》云:“见事风生。”《宾戏》云:“游说之徒,风扬电激。”《成帝纪》云:“帝王之道,日以陵夷。”《蒯通传》云:“常山王奉头鼠窜以归汉王。”《叔孙通传》云:“此时群盗鼠窃狗偷。”《达生篇》云:“柴立其中央。”《秦策》云:“庭说诸侯之主。”又云:“嫂蛇行匍伏。”《酷吏传》云:“而刻深吏多为爪牙用者。”《则阳》云:“欲恶去就,于是桥起。”《潮州谢表》云:“孽臣奸隶,蠹居棋处。”《太原郡公神道碑》云:“宾接士大夫,高下中度。”《房公墓碣铭》云:“公胚胎前光,生长食息,不离典训之内,耳濡目染,不学以能”诸句,皆以名字状动字而先焉。
有假借静字为状字者。
《养生主》:“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新”字本静字也,今先 “发”字而为状字。《襄二十六》:“志诬其上,而公怨之。”“公”字本静字,以状 “怨”字。《刺客列传》:“于是襄子大义之。”“大”本静字,以状 “义”字。《孟》:“及寡人之身,东败于齐,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寡人耻之。”“东”“西”“南”三静字,今先动字以状其处也。《与冯宿论文书》:“小称意,人亦小怪之,大称意,即人必大怪之也。”“小”“大”二字同上。《王公神道碑》:“公嫉其为人,不直视。”“直”字同上。
有假借动字为状字者。
《张释之列传》:“且方其时,上使立诛之则已。”“立”,动字也,今假以状 “诛”字而先焉。《哀十六》: “生拘石乞而问白公之死焉。” 《隐元》: “庄公寤生,惊姜氏。”《食货志》:“动欲慕古,不度时宜。”《李广传》:“破广军,生得广。”所引“生”“寤”“动”“生”等字,本皆动字,今假为状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