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次三之一
次者,名、代诸字于句读中应处之位也。次有四:曰主次,曰偏次,曰宾次,曰同次。今次其用于左:
一、主次
凡句读中名、代诸字之为表词、起词者,皆居主次,已详于前。间有名字不为表词、起词,而亦归入主次者,有三:
一、凡呼人对语者。泰西古语,名字因次而变,凡呼人之名别为一次。今之方言,其名不变者,呼人之次,概列主次。凡称人,或本名、或公名无常,而其位先呼后语者为多,呼于后者变例也。
《论》:“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小子”者,曾子呼弟子之公名也。又:“赐也,非尔所及也。”“赐也”,孔子呼子贡之名。《东方朔传》:“昔伯姬矫而诸侯惮,奈何乎,陛下!”“陛下”,公名也。《留侯世家》:“孺子,下,取履!”“孺子”者,呼之也。《定十四年》:“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夫差”,本名也。《僖三十二》:“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孟子”,本名也。《平原君列传》:“公相与歃此血于庭中。”“公”,公名也。《逍遥游》:“归休乎,君!”“君”亦公名。《元侍御书》:“微之乎,子真安而乐之者!”微之,本名也。《李将军列传》: “霸陵尉呵止广,广骑曰:‘故李将军’。”“故李将军”者,乃应对之名,犹云 “来者为谁,应之曰,乃故李将军也”。盖表词也。
二、凡慨叹而呼及名字。
《书》:“帝曰:‘咨,汝羲暨和!”“羲”“和”本名,因叹而称及也。《诗》:“噫嘻成王。”“成王”本名。《文元》:“曰:呼,役夫,宜君王之欲杀女而立职也。”“役夫”者,呼而詈之之名也。《匈奴列传》: “嗟,土室之人,顾无多辞。”“土室之人”,公称也。《廉颇列传》:“吁,君何见之晚也!”“君”者,因叹而称之也。《楚策》:“嗟乎,子乎,楚国亡之日至矣!”“子乎”,亦因叹而及之。公名后助以 “乎”字者,以鸣不平也。凡兹引称诸名,皆以发其慨叹之辞,上节所引,有惟呼以对语者,此两者之微有不同也。
三、凡题书名碑记者。
《陆贾传》:“号其书曰 《新语》。”《新语》,书名,今在句中,与 “其书”同次。若但曰《新语》,以额书名,则可视同主次。《三国志·诸葛亮传》:“《诸葛氏集目录》《后录》二十四篇。”此传内记诸葛氏所著之书。《黄陵庙碑》:“题曰 《湘夫人碑》。又额曰 《虞帝二妃之碑》。”总之,书名碑记,以弁于书碑之首者,皆可视同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