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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小记第十五

《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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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箭笄终丧三年。齐衰:带、恶笄以终丧。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其义:为男子则免,为妇人则髽。苴杖,竹也;削杖,桐也。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其余则否。男主必使同姓,妇主必使异姓。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礼不王不禘。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妇当丧而出,则除之。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己则否。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近臣,君服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不从而税。君虽未知丧,臣服已。

  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绖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绖。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除丧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无事不辟庙门。哭皆于其次。复与书铭,自天子达于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

  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麻同,皆兼服之。报葬者报虞,三月而后卒哭。父母之丧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后事。其葬,服斩衰。

  大夫降其庶子,其孙不降其父。大夫不主士之丧。为慈母之父母无服。夫为人后者,其妻为舅姑大功。士祔于大夫则易牲。继父不同居也者;必尝同居。皆无主后。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有主后者为异居。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祔葬者不筮宅。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其妻祔于诸祖姑,妾祔于妾祖姑;亡则中一以上而祔。祔必以其昭穆。诸侯不得祔于天子,天子、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

  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宗子,母在为妻禫。为慈母后者,为庶母可也,为祖庶母可也。为父母、妻、长子禫。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除;其余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箭笄终丧三年。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绳屦。练,筮日筮尸,视濯,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大祥,吉服而筮尸。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庶子不以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所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于不锡衰。养有疾者不丧服,遂以主其丧。非养者入主人之丧,则不易己之丧服。养尊者必易服,养卑者否。妾无妾祖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则舅主之。士不摄大夫。士摄大夫,唯宗子。主人未除丧,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

  陈器之道,多陈之而省纳之可也;省陈之而尽纳之可也。奔兄弟之丧,先之墓而后之家,为位而哭。所知之丧,则哭于宫而后之墓。父不为众子次于外。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下殇小功,带,澡麻不绝本,诎而反以报之。

  妇祔于祖姑,祖姑有三人,则祔于亲者。其妻为大夫而卒,而后其夫不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不易牲;妻卒而后夫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以大夫牲。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无服也者,丧者不祭故也。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母为长子削杖。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

  缌小功,虞卒哭则免。既葬而不报虞,则虽主人皆冠,及虞则皆免。为兄弟既除丧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报虞卒哭则免。如不报虞则除之。远葬者比反哭者皆冠,及郊而后免反哭。君吊,虽不当免时也,主人必免,不散麻。虽异国之君,免也。亲者皆免。除殇之丧者,其祭也必玄。除成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

  奔父之丧,括发于堂上,袒降踊,袭绖于东方。奔母之丧,不括发,袒于堂上,降踊,袭免于东方。绖即位成踊,出门哭止。三日而五哭三袒。适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

孝子为父亲服丧穿斩衰丧服,未成服前,用麻括发。母亲死,先用麻括发,然后改用麻布免。媳妇为公婆服丧穿齐衰丧服,用榛木的枝条作发笄,并系上麻带,一直到服丧结束才除掉。成年人平时的装束,男人有冠,妇女有笄。到服丧的时候,男子用“免”,女子用“髽”。它们的具体含义是:作为男子就用“免”,作为妇女就用“髽”,以示区别。为父亲服丧用的哭丧棒叫苴杖,是竹子做的;为母亲服丧用的哭丧棒叫削杖,是桐木削成的。祖父先死,而后祖母又死,在这种情况下,承重的嫡孙要为祖母服丧三年。父母丧失长子,或长子失去父母,在宾客来吊孝时,丧主都要行稽颗之礼。如果丧主是士,而大夫来吊,为了表示尊重,尽管是服绍麻之丧也要行稽颗之礼。妇人只在为丈夫和长子服丧时;对来吊的宾客行稽颗之礼,此外就再没有这种情况了。如果丧家绝后无嗣,要寻一个接待男宾的主人,就一定要找同姓的男子,要找一个接待女宾的主人,就一定要找异姓的女子。如果自己是父亲的嫡长子,为出母就不需穿任何孝服。凡人之亲其所亲,首先是上亲父,下亲子,形成三辈相亲。然后由父而亲祖,由子而亲孙,扩展为五辈相亲。在五辈相亲的基础上,再往上推,亲及曾祖、高祖;再往下推,亲及曾孙、玄孙,这样就扩展为九辈相亲。由父亲往上,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由儿子往下,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在旁系亲属中,和自己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这样向上逐代减损,向下逐代减损,向旁逐代减损,亲情关系就完结了。按照礼的规定,不是天子就不能举行谛祭。天子举行谛祭,是祭诞生其始祖的天帝,并且以其始祖配享,立四亲庙。即令是庶子继承王位,其祭天、立庙之礼也是如此。别子为其后裔之始祖,继承别子的嫡长子是大宗,继承别子之庶子的是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即小宗,因为小宗四世亲尽,不可能继续祭祀高祖之父。因此,高祖的庙迁动于上,而继你的宗同时变易于下。因为尊祖,所以才尊敬嫡长子,而尊敬嫡长子正是尊重祖称的具体表现。庶子之所以不祭祖,就是要表明这件事该由嫡长子来做。作父亲的是庶子,就不能为其长子服丧三年,道理就在于庶子不是祖称的正体。庶子不祭祀未成年而死者与没有后嗣者,因为这两种人都是附属在祖庙中受食,而庶子没有资格祭祀祖庙。庶子不祭父庙,因为父庙由嫡长子主祭。在亲属之中,为父母的丧服最重,为祖、曾祖、高祖的丧服就逐代减轻,为旁系亲属的丧服也依亲疏递减,为男性与为女性的丧服也有区别,这就是制定丧服轻重的基本道理。
  箭笄:用做箭的小竹做的笄,长一尺,是未婚女子为父服丧三年的一种丧饰。~恶笄:即丧笄。¹髽:一种女性的丧髻,是用麻绳或布帛缠束头发并用笄固定的发髻样式,分别称为“麻髽”、“布髽”。²苴杖:服斩衰时所持的以粗劣竹材制作的丧杖。³削杖:服齐衰时所持的丧杖,削去桐木枝叶制成。⁴稽颡:额头触地。~出母:即被父亲休弃之妻。⁵上杀:在直系亲属中,从父亲逐渐往上,关系愈远,亲情愈疏,丧期愈短,丧服也愈轻。⁶下杀:从儿子逐渐往下,关系愈远,亲情愈疏,丧期愈短,丧服也愈轻。⁷旁杀:指旁系亲属中,和自己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疏。如由亲兄弟而至从兄弟,再远至曾祖兄弟、高祖兄弟。⁸禘:天子每五年在宗庙中举行祭祀祖先的大祭。⁹四庙:指始祖庙之外的高祖庙、曾祖庙、祖庙、祢庙(父庙)四庙。¹⁰庶子王:庶子继承王位。¹¹别子:即庶子。¹²继别为宗:依宗法制度,别子所立新宗,世代皆由嫡长子继承,百世不迁。¹³继祢者:别子的庶子,又分出另立新宗,其又由嫡长子继承,此为小宗,小宗五世而迁。¹⁴宗:指嫡长子。¹⁵殇:未成年而夭折者。¹⁶无后:指成人未婚或已娶无子而死者。¹⁷从祖祔食:附于被祭的祖先享受祭祀。~明其宗:只有宗子可以立祢庙祭祢,庶子不得立祢庙祭祢,只能在宗子家参加并协助祭祀,表明对宗子的尊崇。¹⁸亲亲:亲爱父母。¹⁹尊尊:尊重祖、曾祖、高祖。²⁰长长:敬重兄弟及旁系亲属。

凡从服的,如果所跟从的人已经死了,就不需要从服了。但如果是有间接亲属关系的从服,即使所跟从的人已死,仍然要服丧。如果媵妾随着主妇被遗弃而离开夫家,就不再为主妇的儿子服丧。依照礼的规定,不是天子就不能举行禘礼。诸侯的嫡长子不因地位高贵而减轻为岳父母的丧服;如果是为自己的妻子服丧,所用丧服与大夫的嫡子为妻所服丧服相同。父亲生前的爵位是士,而儿子却当了天子或诸侯,那就可以用天子或诸侯的祭礼祭祀父亲,但尸还是穿士的服饰。父亲是天子或诸侯,而儿子只是个士,就只能用士礼祭祀,尸的服饰也是士服。反过来,父亲生前贵为天子或诸侯,而儿子今天却沦落为士,那就应该以士礼来祭祀其父,而代替亡父受祭的尸也只能穿士服。作为媳妇,在为公婆服丧期间被丈夫休弃,因为恩断义绝,所以也就不再继续为公婆服丧。如果是为娘家的父母服丧,有下列几种情况:如果是在练祭之前被丈夫休弃,那就应该和自己的娘家兄弟一样服丧三年;如果是在练祭之后被丈夫休弃,因为本应服的期丧已经服满,就不须要再为父母服丧;如果是在练祭之前又被丈夫召回,那就按常规为父母服期、;如果是在练祭之后才被丈夫召回,那就要像未出嫁的闺女那样,为父母服满三年。
  ¹从服:即本人与死者原无亲属关系但自己亲属中有与死者有关系的人,自己就跟从亲属服丧。²属从:“从服有六”之一。即本人与死者有间接亲属关系,自己跟从与死者有直接亲属关系的人为死者服丧,如子从母服母亲的亲属之丧,妻从夫服夫的亲属之丧,夫从妻服妻的亲属之丧。³妾:这里指随嫁的媵妾,一般是主妇的妹妹或侄女。⁴女君:嫡妻。⁵当丧:正当公婆之丧。⁶除:除服。⁷练:即小祥,服丧的周年祭。因祭时改戴练冠,故名。

服丧满两年,就算三年。服丧满一年,就算两年。服丧九个月或七个月,都算三个季节。服丧五个月,就算两个季节。服丧三个月,算一个季节。这是说服丧的长短与岁时之气是相应的。所以服满一年或者两年的时候,都要祭祀死者,这是依礼行事;祭祀后可以逐渐出去丧服,妇人可以除去腰纽,这是合乎道义的事情,不能认为是因为要除丧服才祭祀的。如果孝子未能及时葬亲,是在停枢三年以后才举行埋葬,那也要按规矩举行小祥、大祥之祭,而且小祥、大祥之祭要隔开,不可放在同一个月,然后才除去丧服。如果自己与死者是大功之亲而为之主持丧事,而死者尚留有遗婿及幼子这些服三年丧的亲属,那就要在为死者举行了二祥之祭以后才除去丧服。如果为朋友主持丧事,因为朋友不是亲属,只有同道的情谊,所以可以在虞祭、衬祭之后就除去丧服。对于士来说,如果妾为其生有儿子,就为她服细麻之丧,不然的话就不为她服丧。父亲仕于他邦,自己也生于他邦,由于路途遥远,从未在生前见到过住在本国的祖父母、伯父和叔父、叔伯兄弟,等到这些亲属去世的噩耗传来时,已经过了丧期,在这种情况下,父亲应该追服丧服,而自己就可不必了。如果本来是齐衰、大功之亲,因故降为小功、绍麻丧服者,则应追服丧服。作为臣子,应为国君的父亲、母亲、嫡妻、长子服丧,但由于臣子出使他国,久留未归,等到臣子得知国君上述亲属凶讯时,国君本人早已除丧,在这种情况下,臣子就不再追服丧服。如果国君出访久而未归,等到回国后才闻知上述亲属凶讯,在这种情况下,国君要迫服丧服,国君的随从之臣也要跟着追服丧服;至于其他臣子,在丧期之内就跟着服丧,过了丧期的就不再跟着追服。君在国外而臣在国内,国君虽然知道凶讯较晚,而留在国内的臣子则应按常规服丧。
  再期之丧:即斩衰之丧,丧期为二十五个月,实际上跨了三个年头。~九月七月之丧:指大功之丧,丧期是九个月。~五月之丧:指小功之丧。~三月之丧:指缌麻之丧。¹期而祭:指一周年的小祥祭和两周年的大祥祭。²祭:指小祥祭和大祥祭。³虞:祭名。⁴祔:祭名。即将死者的神主按昭穆顺序移入祖庙时的祭祀。⁵税丧:追服丧服。

到了虞祭时,不把丧杖带入寝室;到了衬祭时,哀杖就不必带到堂上了。作为庶子而被立为嫡母的后嗣,如果嫡母去世、就不再为嫡母的娘家人服丧。五种丧服首纽、腰经的递减,都是以递减五分之一为度。斩衰所用的直杖,其粗细与斩衰腰纽相同;齐衰所用的桐杖,其粗细与齐衰腰经相同。妾为丈夫的长子服丧年月,与嫡妻为长子服丧的年月相同,都是三年。小祥祭时的除去丧服,原则是先除重者,即男子先除首续,妇人先除腰续。先遭重丧,卒哭之后又遭轻丧,在以轻丧之服改换重丧之服时,其原则是先改换轻者,即男子以轻丧的腰纽改变重丧的腰续,妇人以轻丧的首经改变重丧的首续。大敛以后,除非因为有客人来吊孝等事,否则是不打开殡宫之门的,因为鬼神喜欢幽暗。至于昼夜无时之哭,则皆在倚庐之中。招魂时所喊的和明族上所写的,自天子至于士,其文辞都是一样的:男的,称呼其名;女的写上她的姓与排行,如不知姓,就写上她的氏。
  ¹室:死者生前的正寝,即殡宫。²堂:祖庙之堂。~君母:嫡母。³绖:指首绖和腰绖。⁴杀:减少。⁵辟:打开。⁶庙:指殡宫。⁷次:倚庐,即守丧时,在寝门外临时搭建的简陋的庐舍。⁸铭:明旌,即书写死者姓名的旌旗,悬于棺首。⁹伯仲:我国传统以“伯、仲、叔、季”表示排行,“伯”是老大,“仲”是老二。

斩衰丧服在卒哭后要改服的葛绖,其粗细与齐衰丧服在卒哭前所服的麻绖相同。齐衰丧服卒哭后所服的葛绖,其粗细与大功丧服卒哭前所服麻绖相同。葛绖、麻绖的宽度相同,所表示的丧服轻重也相同,所以遭双重丧事的人兼服麻绖与葛绖。提前入葬就要提前举行虞祭,但必须等到三个月之后才举行卒哭祭祀。如果父母同时死亡,应先埋葬母亲,但葬后不举行虞祭和祔祭,要等父亲入葬以后,再先为父后为母举行虞祭和祔祭。葬母时因父亲未葬,仍须服斩衰丧服。
  斩衰之葛:指卒哭祭后改换的葛绖。~齐衰之麻:齐衰初丧所戴的是麻绖。¹报葬:按礼制规定,死者要停柩三月再下葬,但因故不停柩,死而即葬。²偕:同。³先葬者:指母亲。

大夫为他的庶子服丧要降为大功丧服;但庶子的儿子为父亲服丧不能降低等级。大夫不为士主持丧事,因为二者尊卑悬殊。不为慈母的父母服丧。如果丈夫过继给别人为后嗣,那么他的妻子就只能为其本生父母服大功。士的神主衬于祖庙,如果其祖为大夫,柑祭时的牺牲就不能按照士的规格用特牲,而要按大夫之礼改用少牢。所谓不同居的继父,是指曾经同居过而后来分居的继父。继父没有大功的亲属,随母改嫁而来到继父家的儿子也没有大功亲属,_继父以其货财为此子建造庙宇,使他可以按时祭祀自己的生身父祖,这才叫同居;如果继父有大功以上的亲属为之主持后事,那就叫异居。哭吊朋友时,应站在朋友寝门外的西边,面朝南。柑葬于祖莹时用不着再占览墓地的吉凶,因为当初已经卜笙过了。士、大夫不能衬葬于曾经做过诸侯的祖父的墓旁,只能柑葬在做过士、大夫的叔伯祖父墓旁;士夕、大夫的妻子也只能衬葬在做过士、大夫的叔伯祖父的妻子的墓旁,士、大夫的妾也只能柑葬在做过士、大夫的叔伯祖父的妾的墓旁。如果没有适于衬葬的祖辈,就可以间隔一辈而上柑于高祖,其道理就在于柑葬一定要按照昭穆顺序。诸侯不能衬葬于当过天子的祖父,但天子、诸侯、大夫能够柑葬于当过士的祖父。
  大夫降其庶子:大夫为嫡长子服斩衰三年,为庶子则降为大功九月。~其孙:大夫之孙,指庶子之子。其孙为其父服丧不随其祖降等。¹士祔于大夫则易牲:祭士本用特牲(一猪),士死后将神主安置于祖庙,如果其祖是大夫,孙祭祀时就要改用少牢(一羊一猪)。²继父:父死而子随其母改嫁,所嫁之夫即为此子继父。~门外之右:寝门外西边。³祔葬:按礼制,孙死祔祖。⁴不筮宅:不再用卜筮的方法选择墓地,因为祖先已选定,而族葬按昭穆已有一定的次序。⁵亡:无,没有。⁶中一:间隔一代。

如果生母是外祖父的庶出之女,自己要跟着生母为外祖父的正妻服丧;但如生母已死,自己就不再为之服丧。如果身为宗子,那么尽管母亲健在,也可为妻服丧三年。《丧服》上说可以为慈母服齐衰三年,那么根据同样道理,为庶母服齐衰三年也可以,为祖庶母服齐衰三年也可以。为父亲、为母亲、为妻子、为长子,都可以服丧三年。对于慈母和庶母,为其服丧的只限于受其抚育的妾子本人,妾子的下一代就不再为之服丧。男子行过冠礼而死就不算疡,女子行过筹礼而死就不算荡。被立为荡者的后嗣,只须按照与荡者的本来亲属关系服丧。因故而长期停枢不葬者,只有丧主本人一直穿着丧服,其余的亲属则服麻,服满自己应服的月数就可以除丧。未出阁的女子要以箭异插发、麻经缠腰为父服丧三年。齐衰三月的丧服,与大功九月的丧服有相同的部分,那就是都穿麻绳编成的展。小祥之祭,主人在事前要通过占笙选择吉日及作尸的人,要亲自检察祭器的洗涤情况,在做这些事情时都要腰缠葛经、手执丧杖、脚穿绳展。等到有关执事报告一切准备就绪,然后才丢开丧杖开始行礼。通过占笙选择吉日及作尸的人时,有来宾参加,等到有关执事报告占签结束时,主人又拿起丧棒拜送宾客。到了大祥之祭,主人还要通过占签来选择吉日和作尸的人,只是已经换为吉服。妾子如与父亲同宅而居,就不能为生母举行谭祭。庶子不可手执丧杖就朝夕哭位。如果父亲不为庶子主丧,那么庶子之子手执丧杖就朝夕哭位是可以的。父在,但不为庶子之妻主丧,而由庶子本人主丧,在这种情况下庶子手执丧杖就朝夕哭之位也是可以的。诸侯出访他国,恰遇该国大臣去世,在往此大臣家里吊丧时,该国的国君应该代替死者之子为丧主。诸侯到臣子家里吊丧时,头上戴的是弃纽,身上穿的是锡衰。国君所吊的死者即令已经下葬,丧主也一定要用麻布束发。如果主人还未成服,国君于此时来吊,就也不穿锡衰。侍奉有病的人不宜身穿丧服,等到病人死了,就为他主持丧事。如果不是侍奉有病的人来为别人主持丧事,就不改换自己原来的丧服。侍奉尊长辈病人一定要换下丧服,对于卑幼辈病人则可不必。妾无妾祖姑可衬,又无高祖之妾可衬,在这种情况下只好柑于嫡祖姑,但衬祭使用的牺牲得换一下,由原来的特牲改为少牢。媳妇辈的丧事,虞祭和卒哭之祭,可以由她的丈夫或儿子来主持;但在将她衬祭于祖姑之庙时,则应由她的公爹来主持。大夫死而无后,其亲属中之为士者不得代为主丧,因为大夫与士尊卑悬殊;只有宗子才可以以士的身份代为大夫主丧。在主人尚未除去丧服时,倘有他的兄弟从国外奔丧回来,主人可以不免而为主。
  母之君母:指母亲的嫡母。¹禫:祭名。在大祥祭后的下个月举行,为除服之祭。~庶母:有子之妾受父命抚育无母的妾之子,此子称其为“庶母”。~祖庶母:有子的祖父之妾受父命抚育无母的妾之子,此子称其为“祖庶母”。~妾母:庶母。²主丧者:即丧主。~其余:指从齐衰期年至缌麻的亲属。³以麻终月数:因故久不入葬,则亲属不能变服,而要一直服麻,到应服的月数为止再除服。⁴绳屦:麻绳编成的鞋。⁵练:即小祥祭。服丧十三个月为死者举行的周年祭。⁶要绖:即腰绖。服丧至小祥,男子已除去首绖。要,同“腰”。⁷具:指上述筮日、筮尸、视濯三事准备完毕。⁸去杖:放下丧杖,表示对祭祀的敬重。⁹吉服:头戴缟冠,身穿朝服。大祥时也要筮日、筮尸和视濯。¹⁰即位:指即朝夕哭位。¹¹孙:指庶子之子。¹²皮弁:谓弁绖,即在皮弁上加麻绖。¹³锡衰:是用锡布制作的丧服。~免:头缠白麻布。¹⁴未丧服:即未成服。¹⁵摄:代为丧主。

陈列明器的原则是:宾客馈赠的明器要全部陈列出来,但不必全部放入墓中;主人自备的明器不必全部陈列出来,但可以全部放入墓中。从国外奔赴兄弟之丧,可以先到墓地去哭,然后再往丧家对着丧主而哭。奔赴朋友之丧,则应先哭于殡宫,然后再到墓地去哭。庶子之丧,作父亲的就不在中门外设丧次。与诸侯是兄弟关系,虽在他邦仍服斩衰。下殇小功这种丧服,其腰经是用连根漂白的麻制成,其下垂部分要挽起来搭到腰纷上。
  ¹器:随葬的明器。²所知:指朋友与同事。³宫:殡宫,即死者生前的正寝。⁴众子:嫡长子以外的庶子。⁵次:丧次,倚庐。⁶与诸侯为兄弟:包括本国的兄弟和在他国的兄弟。⁷下殇:指八岁至十一岁的夭折者。⁸小功:指因其下殇,而降二等,从齐衰之服降为小功之服。⁹诎:屈折。¹⁰报:合。

媳妇死后附葬于丈夫的祖母之墓,如果有几个祖母,应该附葬于关系最亲的祖母。妻子是在丈夫做大夫的时候死的,而丈夫后来又不是大夫,那么合葬的绖祭礼就不改换祭牲,仍用一只猪;如果丈夫在妻子死后才做大夫的,那他死后与妻子合葬的绖祭要用大夫的绖祭礼,用少牢。留在父亲身边做继承人的儿子,不为已被父亲休弃的生母服丧。其所以不服丧,是因为生母已成为别家人,不当祭祀。妇人不做丧主但仍要拿丧棒的情况是:夫之母在世而丈夫死,妻子要用丧棒;母亲为长子服丧时要用桐木削成的丧棒;女儿出嫁前父母死亡,又无兄弟做丧主,别的亲属代做丧主但不用丧棒,那么长女要用丧棒。
  ¹祖姑有三人:指祖母去世后,祖父又两次娶妻。²亲者:即公公的生母。³主:丧主。⁴女子子:即女子。~其主丧者:因无兄弟,使族中男子代为丧主,主持料理丧事。

服缌麻和小功丧服的亲属,到虞祭和卒哭祭时要戴免。葬后不随即举行虞祭的,即使是丧主也可以和其他亲属一样戴冠,等到举行虞祭时再全体去冠戴免。为兄弟服丧的人,有的在死者入葬前已经除去丧服,但到下葬的时候,还要穿上原先的丧服。葬后随即举行虞祭和卒哭祭,要戴免;如果不随即举行虞祭,就把丧服除掉。死者葬在郊外远处,亲属送葬及送葬回来的路上都戴冠;走到城与郊的交界处,才去冠戴免,回到庙中哭泣。国君来吊丧,即使是不该戴免的时候,丧主也要戴免、系麻腰绖,腰带的末稍不下垂。即使是别国的国君来吊丧,全体亲属都要戴免。为未成年而死的人服丧,到除丧的祭祀时穿戴黑色的衣冠;为成年人服丧,在除丧的祭祀时穿黑色朝服,戴白色的冠。
  ¹报:通“赴”。²远葬者:葬在远郊。³反哭:指下葬后从墓地返回祖庙而哭。⁴亲者:谓大功以上亲属。⁵朝服:指玄冠、缁衣、素裳。

父亲死,从别国来奔丧的儿子,到家后应在堂上用麻把头发束起来,脱衣露出左臂,走下台阶,边哭边跺脚,然后在庭东边把衣服穿起来,系上麻绖。如果是为母亲奔丧,就不束头发,而在堂上脱衣露出左臂,走下台阶,边哭边跺脚,然后在庭东边穿好衣服,用麻布条束住头发,系好腰带,走到哭位上边哭边跺脚,但出了殡宫门就停止哭泣。孝子为父母奔丧,头三天内哭踊五次,脱衣露臂三次。嫡长子如果有废疾或无子,就不能做父亲的继承人,那么他的妻子死后,丈夫的母亲只为她服小功丧服。
  ¹堂上:殡宫堂上。²袭:与“袒”相对,谓穿上左臂衣服。³东方:谓东序之东。“东序”是堂上的东墙。⁴成踊:跳脚以三次为一节,三节礼成,共跳九次。⁵五哭:初来之日一哭,明日早、晚各一哭,后日早、晚各一哭,共五哭。⁶三袒:初至一袒,明日早晨一袒,后日早晨一袒。⁷小功:公婆本应为嫡妇服大功,但嫡妇没有生下继承人,故而降服。

本 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