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言取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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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二年戊辰春正月十二日,哄传朝廷取绣女,民间年十三岁以上无不婚配,霎时惟求得婿,不暇择人。且有瞷于门首,见总角经行者,拥之而入,遂以女配焉。几数日而止,竟不知何自起而有此异也。
本 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