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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志上第十

《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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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雒出书,圣人则之。”刘歆以为虙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雒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行其道而宝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师位而典之。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亲虚己而问焉。故经曰:“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乌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逌叙’。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范》九畴,彝伦逌攸。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此武王问《雒书》于箕子,箕子对禹得《雒书》之意也。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旪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乡用五福,畏用六极。”凡此六十五字,皆《雒书》本文,所谓天乃锡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为《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干》、《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后,刘向治《谷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与促舒错。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传》,又颇不同。是以促舒,别向、歆,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莽,举十二世,以傅《春秋》,著于篇。

  经曰:“初一曰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曰稼穑。”

  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

  说曰:“木,东方也。于《易》,地上之木为《观》。其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者也。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田狩有三驱之制,饮食有享献之礼,出入有名,使民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性矣。若乃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沉湎不顾法度,妄兴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伤民财,则木失其性矣。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乃木为变怪,是为木不曲直。

  《春秋》成公十六年“正月,雨,木冰”。刘歆以为上阳施不下通,下阴施不上达,故雨,而木为之冰,雰气寒,木不曲直也。刘向以为冰者阴之盛而水滞者也,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之象也。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时,叔孙乔如出奔,公子偃诛死。一曰,时晋执季孙行父,又执公,此执辱之异。或曰,今之长老名木冰为“木介”。介者,甲。甲,兵象也。是岁晋有鄢陵之战,楚王伤目而败。属常雨也。

  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以妻,则火不炎上。”

  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其于王者,南面乡明而治。《书》云:“知人则哲,能官人。”故尧、舜举群贤而命之朝,远四佞而放诸野。孔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矣。”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帅由旧章,敬重功勋,殊别适庶,如此则火得其性矣。若乃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灾宗庙,烧宫馆,虽兴师众,弗能救也,是为火不炎上。

  《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廪灾”。董仲舒以为先是四国共伐鲁,大破之于龙门。百姓伤者未廖,怨咎未复,而君臣俱惰,内怠政事,外海四邻,非能保守宗庙终其天年者也,故天灾御廪以戒之。刘向以为御廪,夫人八妾所舂米之臧以奉宗庙者也,时夫人有淫行,挟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庙。桓不寤,与夫人俱会齐,夫人谮桓公于齐侯,齐侯杀桓公。刘歆以为御廪,公所亲耕籍田以奉粢盛者也,弃法度亡礼之应也。

  严公二十年“夏,齐大灾”。刘向以为齐桓好色,听女口,以妾为妻,适庶数更,故致大灾。桓公不寤,及死,适庶分争,九月不得葬。《公羊传》曰,大灾,疫也。董仲舒以为,鲁夫人淫于齐,齐桓姊妹不嫁者七人。国君,民之父母;夫妇,生化之本。本伤则末夭,故天灾所予也。

  厘公二十年“五月乙巳,西宫灾”。《谷梁》以为愍公宫也,以谥言之则若疏,故谓之西宫。刘向以为厘立妾母为夫人以入宗庙,故天灾愍宫,若曰,去其卑而亲者,将害宗庙之正礼。董仲舒以为厘娶于楚,而齐媵之,胁公使立以为夫人。西宫者,小寝,夫人之居也。若曰,妾何为此宫!诛去之意也。以天灾之,故大之曰西宫也。《左氏》以为西宫者,公宫也,言西,知有东。东宫,太子所居。言宫,举区皆灾也。

  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榭者,所以臧乐器,宣其名也。董仲舒、刘向以为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天子不能诛。天戒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礼乐为而臧之?《左氏经》曰:“成周宣榭火,人火也。人火曰火,天火曰灾。”榭者,讲武之坐星。

  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谷梁》以为宣宫,不言谥,恭也。刘向以为时鲁三桓子孙始执国政,宣公欲诛之,恐不能,使大夫公孙归父如晋谋。未反,宣公死。三家谮归父于成公。成公父丧未葬,听谗而逐其父之臣,使奔齐,故天灾宣宫,明不用父命之象也。一曰,三家亲而亡礼,犹宣公杀子赤而立。亡礼而亲,天灾宣庙,欲示去三家也。董仲舒以为成居丧亡哀戚心,数兴兵战伐,故天灾其父庙,示失子道,不能奉宗庙也。一曰,宣杀君而立,不当列于群祖也。

  襄公九年“春,宋灾”。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逐其大夫华弱,出奔鲁。《左氏传》曰,宋灾,乐喜为司城,先使火所未至彻小屋,涂大屋,陈畚輂,具绠缶,备水器,畜水潦,积土涂,缮守备,表火道,储正徒。郊保之民,使奔火所。又饬众官,各慎其职。晋侯闻之,问士弱曰:“宋灾,于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对曰:“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以出入火。是故咮为鹑火,心为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知有天道。”公曰:“可必乎?”对曰:“在道。国乱亡象,不可知也。”说曰:古之火正,谓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季春昏,心星出东方,而咮、七星、鸟首正在南方,则用火;季秋,星入,则止火,以顺天时,救民疾。帝喾则有祝融,尧时有阏伯,民赖其德,死则以为火祖,配祭火星,故曰“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也。”相土,商祖契之曾孙,代阏伯后主火星。宋,其后也,世司其占,故先知火灾。贤君见变,能修道以除凶;乱君亡象,天不谴告,故不可必也。

  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灾”。董仲舒以为伯姬如宋五年,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节三十余年,又忧伤国家之患祸,积阴生阳,故火生灾也。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而杀大子座,应火不炎上之罚也。

  《左氏传》昭公六年“六月丙戌,郑灾”。是春三月,郑人铸刑书。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臧争辟焉。火而象之,不火何为?”说曰:火星出于周五月,而郑以三月作火铸鼎,刻刑辟书,以为民约,是为刑器争辟,故火星出,与五行之火争明为灾,其象然也,又弃法律之占也。不书于经,时不告鲁也。

  九年“夏四月,陈火”。董仲舒以为陈夏征舒杀君,楚严王托欲为陈讨贼,陈国辟门而待之,至因灭陈。陈臣子尤毒恨甚,极阴生阳,故致火灾。刘向以为先是陈侯弟招杀陈太子偃师,皆外事,不因其宫馆者,略之也。八年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春秋》不与蛮夷灭中国,故复书陈火也。《左氏经》曰“陈灾”。《传》曰“郑裨灶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产问其故,对曰:‘陈,水属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陈,逐楚而建陈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说曰:颛顼以水王,陈其族也。今兹岁在星纪,后五年在大梁。大梁,昴也。金为水宗,得其宗而昌,故曰“五年陈将复封”。楚之先为火正,故曰“楚所相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位皆以五而合,而阴阳易位,故曰“妃以五成”。然则水之大数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故水以天一为火二牡,木以天三为土十牡,土以天五为水六牡,火以天上为金四牡,金以天九为木八牡。阳奇为牡,阴耦为妃。故曰“水,火之牡也;火,水妃也”。于《易》,“坎”为水,为中男,“离”为火,为中女,盖取诸此也。自大梁四岁而及鹑火,四周四十八岁,凡五及鹑火,五十二年而陈卒亡。火盛水衰,故曰“天之道也”。哀公十七年七月己卯,楚灭陈。

  昭十八年“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董仲舒以为象王室将乱,天下莫救,故灾四国,言亡四方也。又宋、卫、陈、郑之君皆荒淫于乐,不恤国政,与周室同行。阳失节则火灾出,是以同日灾也。刘向以为,宋、陈,王者之后;卫、郑,周同姓也。时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事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事王子晁。子晁,楚之出也。及宋、卫、陈、郑亦皆外附于楚,亡尊周室之心。后三年,景王崩,王室乱,故天灾四国。天戒若曰,不救周,反从楚,废世子,立不正,以害王室,明同罪也。

  定公二年“五月,雉门及两观灾”。董仲舒、刘向以为此皆奢僭过度者也。先是,季氏逐昭公,昭公死于外。定公即位,既不能诛季氏,又用其邪说,淫于女乐,而退孔子。天戒若曰,去高显而奢僭者。一曰,门阙,号令所由出也,今舍大圣而纵有罪,亡以出号令矣。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桓、厘宫灾。”董仲舒、刘向以为此二宫不当立,违礼者也。哀公又以季氏之故不用孔子。孔子在陈闻鲁灾,曰:“其桓、B341之宫乎!”以为桓,季氏之所出,厘,使季氏世卿者也。

  四年“六月辛丑,毫社灾”。董仲舒、刘向以为亡国之社,所以为戒也。天戒若曰,国将危亡,不用戒矣。《春秋》火灾,屡于定、哀之间,不用圣人而纵骄臣,将以亡国,不明甚也。一曰,天生孔子,非为定、哀也,盖失礼不明,火灾应之,自然象也。

  高后元年五月丙申,赵丛台灾。刘向以为,是时吕氏女为赵王后,嫉妒,将为谗口以害赵王。王不寤焉,卒见幽杀。

  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未央宫凌室灾;丙子,织室灾。刘向以为元年吕太后杀赵王如意,残戮其母戚夫人。是岁十月壬寅,太后立帝姊鲁元公主女为皇后。其乙亥,凌室灾。明日,织室灾。凌室所以供养饮食,织室所以奉宗庙衣服,与《春秋》御廪同义。天戒若曰,皇后亡奉宗庙之德,将绝祭祀。其后,皇后亡子,后宫美人有男,太后使皇后名之,而杀其母。惠帝崩,嗣子立,有怨言,太后废之,更立吕氏子弘为少帝。赖大臣共诛诸吕而立文帝,惠后幽废。

  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罳灾。刘向以为,东阙所以朝诸侯之门也,罘思在其外,诸侯之象也。汉兴,大封诸侯王,连城数十。文帝即位,贾谊等以为违古制度,必将叛逆。先是,济北、淮南王皆谋反,其后吴、楚七国举兵而诛。

  景帝中五年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先是,栗太子废为临江王,以罪征诣中尉,自杀。丞相条侯周亚夫以不合旨称疾免,后二年下狱死。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辽东高庙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曰:“《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是故天下有物,视《春秋》所举与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伦类以贯其理,天地之变,国家之事,粲然皆见,亡所疑矣。按《春秋》鲁定公、哀公时,季氏之恶已孰,而孔子之圣方盛。夫以盛圣而易孰恶,季孙虽重,鲁君虽轻,其势可成也。故字公二年五月两观灾。两观,僭礼之物。天灾之者,若曰,僭礼之臣可以去。已见罪征,而后告可去,此天意也。定公不知省。至哀公三年五月,桓宫、厘宫灾。二者同事,所为一也,若曰燔贵而去不义云尔。哀公未能见,故四年六月毫社灾。两观、桓、厘庙、毫社,四者皆不当立,天皆燔其不当立者以示鲁,欲其去乱臣而用圣人也。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见灾者,鲁未有贤圣臣,虽欲去季孙,其力不能,昭公是也。至定、哀乃见之,其时可也。不时不见,天之道也。今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于礼亦不当立,与鲁所灾同。其不当立久矣,至于陛下时天乃灾之者,殆其时可也。昔秦受亡周之敝,而亡以化之;汉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夫继二敝之后,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难治甚矣。又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骄扬奢侈,恣睢者众,所谓重难之时者也。陛下正当大敝之后,又遭重难之时,甚可忧也。故天灾若语陛下:‘当今之世,虽敝而重难,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出。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乃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云尔。在外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庙,犹灾燔之,况诸侯乎!在内不正者,虽贵如高园殿,犹燔灾之,况大臣乎!此天意也。罪在外者天灾外,罪在内者天灾内,燔甚罪当重,燔简罪当轻,承天意之道也。”

  先是,淮南王安入朝,始与帝舅太尉武安侯田蚡有逆言。其后胶西于王、赵敬肃王、常山宪王皆数犯法,或至夷灭人家,药杀二千石,而淮南、衡山王遂谋反。胶东、江都王皆知其谋,阴治兵弩,欲以应之。至元朔六年,乃发觉而伏辜。时田分已死,不及诛。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以《春秋》谊颛断于外,不请。既还奏事,上皆是之。

  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未央宫柏梁台灾。先是,大风发其屋,夏侯始昌先言其灾日。后有江充巫蛊卫太子事。

  征和二年春,涿郡铁官铸铁,铁销,皆飞上去,此火为变使之然也。其三月,涿郡太守刘屈牦为丞相。后月,巫蛊事兴,帝女诸邑公主、阳石公主、丞相公孙贺、子太仆敬声、平阳侯曹宗等皆下狱死。七月,使者江充掘蛊太子宫,太子与母皇后议,恐不能自明,乃杀充,举兵与丞相刘屈牦战,死者数万人,太子败走,至湖自杀。明年,屈牦复坐祝诅要斩,妻枭首也。成帝河平二年正月,沛那铁官铸铁,铁不下,隆隆如雷声,又如鼓音,工十三人惊走。音止,还视地,地陷数尺,炉分为十,一炉中销铁散如流星,皆上去,与征和二年同象,其夏,帝舅五人封列侯,号五侯。元舅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秉政。后二年,丞相王商与凤有隙,凤谮之,免官,自杀。明年,京兆尹王章讼商忠直,言凤颛权,凤诬章以大逆罪,下狱死。妻子徙合浦。后许皇后坐巫蛊废,而赵飞燕为皇后,妹为昭仪,贼害皇子,成帝遂亡嗣。皇后、昭仪皆伏辜。一曰,铁飞属金不从革。

  昭帝元凤元年,燕城南门灾。刘向以为时燕王使邪臣通于汉,为谗贼,谋逆乱。南门者,通汉道也。天戒若曰,邪臣往来,为奸谗于汉,绝亡之道也。燕王不寤,卒伏其辜。

  元凤四年五月丁丑,孝文庙正殿灾。刘向认为,孝文,太宗之君,与成周宣榭火同义。先是,皇后父车骑将军上官安、安父左将军桀谋为逆,大将军霍光诛之。皇后以光外孙,年少不知,居位如故。光欲后有子,因上待疾医言,禁内后宫皆不得进,唯皇后颛寝。皇后年六岁而立,十三年而昭帝崩,遂绝继嗣。光执朝政,犹周公之摄也。是岁正月,上加元服,通《诗》、《尚书》,有明哲之性。光亡周公之德,秉政九年,久于周公,上既已冠而不归政,将为国害。故正月加元服,五月而灾见。古之庙皆在城中,孝文庙始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贵而不正者。宣帝既立,光犹摄政,骄溢过制,至妻显杀许皇后,光闻而不讨,后遂诛灭。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中山太上皇庙灾。甲辰,孝文庙灾。元帝初元三年四月乙未,孝武园白鹤馆灾。刘向以为,先是前将军萧望之、光禄大夫击堪辅政,为佞臣石显、许章等所谮,望之自杀,堪废黜。明年,白鹤馆灾。园中五里驰逐走马之馆,不当在山陵昭穆之地。天戒若曰,去贵近逸游不正之臣,将害忠良。后章坐走马上林下烽驰逐。免官。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孝宣杜陵园东阙南方灾。刘向以为,先是上复征用周堪为光禄勋,及堪弟子张猛为太中大夫,石显等复谮毁之,皆出外迁。是岁,上复征堪领尚书,猛给事中,石显等终欲害之。园陵小于朝廷,阙在司马门中,内臣石显之象也。孝宣,亲而贵;阙,法令所从出也。天戒若曰,去法令,内臣亲而贵者必为国害。后堪希得进见,因显言事,事决显口。堪病不能言。显诬告张猛,自杀于公车。成帝即位,显卒伏辜。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丑,皇考庙灾。初,宣帝为昭帝后而立父庙,于礼不正。是时,大将军王凤颛权擅朝,甚于田分,将害国家,故天于元年正月而见象也。其后浸盛,五将世权,遂以亡道。

  鸿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庙北阙灾。十一月甲寅,许皇后废。

  永始元年正月癸丑,大官凌室灾。戊午,戾后园南阙灾。是时,赵飞燕大幸,许后既废,上将立之,故天见象于凌室,与惠帝四年同应。戾后,卫太子妾,遭巫蛊之祸,宣帝既立,追加尊号,于礼不正。又戾后起于微贱,与赵氏同应。天戒若曰,微贱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庙,将绝祭祀,有凶恶之祸至。其六月丙寅,赵皇后遂立,姊妹骄妒,贼害皇子,卒皆受诛。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长乐宫临华殿及未央宫东司马门灾。六月甲午,孝文霸陵园东阙南方灾。长乐宫,成帝母王太后之所居也。未央宫,帝所居也。霸陵,太宗盛德园也。是时,太后三弟相续秉政,举宗居位,充塞朝廷,两宫亲属将害国家,故天象仍见。明年,成都侯商薨,弟曲阳侯根代为大司马秉政。后四年,根乞骸骨,荐兄子新都侯莽自代,遂覆国焉。

  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宫鸿宁殿灾,帝祖母傅太后之所居也。时,傅太后欲与成帝母等号齐尊,大臣孔光、师丹等执政,以为不可,太后皆免官爵,遂称尊号。后三年,帝崩,傅氏诛灭。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高皇帝原庙殿门灾尽。高皇帝庙在长安城中,后以叔孙通讥复道,故复起原庙于渭北,非正也。是时,平帝幼,成帝母王太后临朝,委任王莽,将篡绝汉,堕高祖宗庙,故天象见也。其冬,平帝崩。明年,莽居摄,因以篡国,后卒夷灭。

  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

  说曰:土,中央,生万物者也。其于王者,为内事。宫室、夫妇、亲属,亦相生者也。古者天子诸侯,宫庙大小高卑有制,后夫人媵妾多少进退有度,九族亲疏长幼有序。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故禹卑宫室,文王刑于寡妻,此圣人之所以昭教化也。如此则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骄慢,则土失其性。亡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孰,是为稼穑不成。

  严公二十八年“冬,大亡麦禾。”董仲舒以为,夫人哀姜淫乱,逆阴气,故大水也。刘向以为,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亡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者也。是时,夫人淫于二叔,内外亡别,又因凶饥,一年而三筑台,故应是而稼穑不成,饰台榭内淫乱之罚云。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祸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

  说曰:金,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故立秋而鹰隼击,秋分而微霜降。其于王事,出军行师,把旄杖钺,誓士众,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乱也。《诗》云:“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又曰:“载戢干戈,载橐弓矢。”动静应谊,“说以犯难,民忘其死。”如此则金得其性矣。若乃贪欲恣睢,务立威胜,不重民命,则金失其性。盖工冶铸金铁,金铁冰滞涸坚,不成者众,及为变怪,是为金不从革。

  《左氏传》曰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晋”。晋平公问于师旷,对曰:“石不能言,神或冯焉。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雕尽,怨讟并兴,莫信其性,石之言不亦宜乎!”于是晋侯方筑B055祁之宫。叔向曰:“君子之言,信而有征。”刘歆以为金石同类,是为金不从革,失其性也。刘向以为石白色为主,属白祥。

  成帝鸿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鸣,声隆隆如雷,有顷止,闻平襄二百四十里,野鸡皆鸣。石长丈三尺,广厚略等,旁著岸胁,去地二百余丈,民俗名曰石鼓。石鼓鸣,有兵。是岁,广汉钳子谋攻牢,篡死罪囚郑躬等,盗库兵,劫略吏民,衣绣衣,自号曰山君,党与浸文。明年冬,乃伏诛,自归者三千余人。后四年,尉氏樊并等谋反,杀陈留太守严普,自称将军,山阳亡徒苏令等党与数百人盗取库兵,经历郡国四十余,皆逾年乃伏诛。是时起昌陵,作者数万人,徙郡国吏民五千余户以奉陵邑。作治五年不成,乃罢昌陵,还徙家。石鸣,与晋石言同应,师旷所谓“民力雕尽”,传云“轻百姓”者也。虒祁离宫去绛都四十里,昌陵亦在郊野,皆与城郭同占。城郭属金,宫室属土,外内之别云。

  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说曰:水,北方,终臧万物者也。其于人道,命终而琪臧,精神放越,圣人为之宗庙以收魂气,春秋祭祀,以终孝道。王者即位,必郊祀开地,祷祈神祇,望秩山川,怀柔百神,记不宗事。慎其齐戒。致其严敬,鬼神歆飨,多获福助。此圣王所以顺事阴气,和神人也。至发号施令,亦奉天时。十二月咸得其气,则阴阳调而终始成。如此则水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时,则水失其性。雾水暴出,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及淫雨伤稼穑,是为水不润下。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以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谡泰,厥灾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灾水,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解,舍也,王者于大败,诛首恶,赦其众,不则皆函阴气,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叔草。”

  桓公元年“秋炁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桓弑兄隐公,民臣痛隐而贱桓。后宋督弑其君,诸侯会,将讨之,桓受宋赂而归,又背宋。诸侯由是伐鲁,仍交兵结仇,伏尸流血,百姓愈怨,故十三年夏复大水。一曰,夫人骄淫,将弑君,隐气盛,桓不寤,卒弑死。刘歆以为桓易许田,不祀周公,废祭祀之罚也。

  严公七年“秋,大水,亡麦苗”。董仲舒、刘向以为,严母文姜与兄齐襄公淫,共杀桓公,严释父仇,复取齐女,未入,先与之淫,一年再出,会于道逆乱,臣下贱之之应也。

  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以为时鲁、宋比年为乘丘、鄑之战,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国俱水。刘向以为时宋愍公骄慢,睹灾不改,明年与其臣宋万博戏,妇人在侧,矜而骂万,万杀公之应。

  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以为夫人哀姜淫乱不妇,阴气盛也。刘向以为哀姜初入,公使大夫宗妇见,用币,又淫于二叔,公弗能禁。臣下贱之,故是岁、明年仍大水。刘歆以为先是严饰宗庙,刻桷丹楹,以夸夫人,简宗庙之罚也。

  宣公十年“秋,大水,饥”。董仲舒以为,时比伐邾取邑,亦见报复,兵仇连结,百姓愁怨。刘向以为,宣公杀子赤而立,子赤,刘出也,故惧,以济西田赂齐。邾子玃且亦齐出也,而宣比与邾交兵。臣下惧齐之威,创邾之祸,皆贱公行而非其正也。

  成公五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时成幼弱,政在大夫,前此一年再用师,明年复城郓以强私家,仲孙蔑、叔孙侨和颛会宋、晋,阴胜阳。

  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董仲舒以为,先是一年齐伐晋,襄使大夫帅师救晋,后又侵齐,国小兵弱,数敌强大,百姓愁怨,阴气盛。刘向以为,先是襄慢邻国,是以邾伐其南,齐伐其北,莒伐其东,百姓骚动,后又仍犯强齐也。大水,饥,谷不成,其灾甚也。

  高后三年夏,汉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余家。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六百余家,汝水流八百余家。八年夏,汉中、南郡水复出,流六千余家。南阳沔水流万余家。是时,女主独治,诸吕相王。

  文帝后三年秋,大雨,昼夜不绝三十五日。蓝田山水出,流九百余家。汉水出,坏民室八千余所,杀三百余人。先是,赵人新垣平以望气得幸,为上立渭阳五帝庙,欲出周鼎,以夏四月,郊见上帝。岁余惧诛,谋为逆,发觉,要斩,夷三族。是时,比再遣公主配单于,赂遗甚厚,匈奴愈骄,侵犯北边,杀略多至万余人,汉连发军征讨戍边。

  元帝永光五年夏及秋,大水。颍川、汝南、淮阳、庐江雨,坏乡聚民舍,及水流杀人。先是一年,有司奏罢郡国庙,是岁又定迭毁,罢太上皇、孝惠帝寝庙,皆无复修,通儒以为违古制。刑臣石显用事。

  成帝建始三年夏,大水,三辅霖雨三十余日,郡国十九雨,山谷水出,凡杀四千余人,坏官寺民舍八万三千余所。元年,有司奏徙甘泉泰畴、河东后土于长安南北郊。二年,又罢雍五畦,郡国诸旧祀,凡六所。

《易经》上说:“上天显现各种天象,昭示吉凶,圣人效法并描绘这些天象;黄河出现河图,洛水出现洛书,圣人以此作为准则。”刘歆认为,伏羲氏继天而为王,接受了河图,效法它而画出了八卦;大禹治理洪水,被赐予雒书,效法并阐述了它,这就形成了《洪范》。圣人遵循其思想,将它作为永恒的治国宝典。到了殷代,箕子官居父师之位,以此作为施政的准则。周朝灭殷之后,将箕子带回,武王虚心亲自向他请教。因此经书上记载:“十三年,武王访问箕子,武王说道:‘啊!箕子!上天默默地安定着天下百姓,帮助他们安居乐业,我却不知道上天用来安定人民的常道次序。’箕子便回答说:‘我听说从前鲧堵塞洪水,胡乱处置五行,天帝因此大怒,没有赐给他《洪范》九章,天地人的常理秩序便紊乱了。鲧被处死,大禹继承而兴起,天帝便赐给大禹《洪范》九章,天地人的常道从此有了秩序。’”这就是武王向箕子求教雒书、箕子回答大禹得雒书之义的由来。
  河出图:出现河图。后以“出图”为吉祥的征兆。¹阴骘:默默地安定下民。²彝伦:犹伦常。古指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

“第一称为五行;第二为谨修五事;第三为重施八政;第四为协调五纪;第五为确立并奉行帝王治世的最高法则;第六为修习三德;第七为遇疑难靠卜筮决断;第八为细察各类征兆;第九为享受五福、戒惧六凶。”这段话共六十五字,都是《洛书》原文,也就是天地赐予大禹的九章大法中记载的常典。古人认为河图、洛书互为经纬,八卦、九章彼此表里。昔日殷商国运衰败,周文王推演《周易》;周朝朝政崩坏,孔子便编著《春秋》。取法乾坤阴阳的规律,参照《洪范》吉凶的征兆,天道与人事的关联,也就清晰彰显了。
  ¹稽疑:用占卜裁决疑事。

汉朝兴起,承接了秦代焚书灭儒的局面,景帝、武帝时期,董仲舒钻研《公羊春秋》,开始推演阴阳事理,成为儒家学者的宗师。宣帝、元帝以后,刘向研究《谷梁春秋》,列举祸福征兆,附会《洪范》的论述,观点与董仲舒不同。到刘向之子刘歆研习《左氏传》,他对《春秋》的解说,已经偏离原本义理;阐释《五行传》时,说法又有极大差异。因此选取董仲舒的学说,区分刘向、刘歆的观点,附带记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等人陈述的五行相关事迹,截止到王莽时期,共历经十二代,比照《春秋》体例,撰写成这篇《五行志》。
  ¹乖:背离。

经书上说:​“第一是五行。五行:一叫作水,二叫作火,三叫作木,四叫作金,五叫作土。水的自然属性是滋润而下行,火的自然属性是炎热而上升,木的自然属性是可曲可直,金的自然属性是可以销熔变形,土的自然属性是可以在其上耕种收获。​”
  ¹稼穑:播种曰稼,收获曰穑。泛指农业劳动。

解说认为:木代表东方。在《易经》中,地上之木对应的是观卦。对于君主而言,人的威仪仪态如同树木的枝叶,同样是可供瞻仰的。因此,行走时佩玉有节奏,乘车时和鸾有节制,田猎遵循三驱之礼,饮食注重享献之仪,出入合乎正当名分,使百姓服徭役不违农时,致力于鼓励农耕,以安定民生。能做到这些,便合乎木的自然本性。若外出田猎纵情驰骋不返宫廷,沉湎于珍馐美味而罔顾法度,不顾民力大兴徭役侵占农时,弄虚作假伤害民财,这样便失去了木的自然本性。大致而言,工匠若多有不正直的曲轮、不端正的箭杆,乃至木材出现怪异现象,这都是木已丧失其可曲可直本性的表现。
  ¹和鸾:古代车上的铃铛。挂在车前横木(轼)上的称“和”,挂在车架(衡)上的称“鸾 ”。

经解说:火代表南方,是散发光芒、孕育光明的源头。对君王而言,要坐北朝南,向着光明治理天下。《尚书》说:“能辨别人的善恶贤愚,才算明智,才懂得任用人才。”所以唐尧、虞舜选拔天下贤才入朝任职,摒弃四凶,将他们流放至四方边地。孔子说:“让日积月累的谗言、入骨的诽谤无法得逞,就是明智。”分清贤德君子与奸邪小人,选官遵循次序,恪守旧有规章,敬重有功之臣,区分嫡庶亲疏,就能顺应火的本性。若是君主信奉正道不坚定,或是虚伪张扬,纵容奸佞得势,邪气压过正气,火就会失去天性。进而会引发烈焰肆虐,宗庙遭天灾焚毁,宫馆被大火烧毁,即便调集大批人力,也无法扑救,这就叫作火不能旺燃升腾。
  ¹浸润:逐渐渗透;积久发生作用。后因以指谗言。

《春秋》记载:桓公十四年“八月十五壬申日,国君的粮仓发生火灾”。董仲舒认为,此前齐、宋、卫、燕四国共同攻打鲁国,鲁国在都城郭门的龙门将四国联军击败。百姓的创伤尚未痊愈,怨恨之气尚未平息,可君臣却懈怠下来,对内荒废政事,对外欺凌四邻,这是无法守住宗庙社稷以享天年的征兆,所以上天降火焚烧国君粮仓以示警戒。刘向认为,国君粮仓是国君夫人及八妾春米储粮以供奉宗庙的地方,当时夫人有淫乱丑行,心怀叛逆之意,上天的告诫如同说:夫人已不配再主持宗庙祭祀。鲁桓公仍不醒悟,还与夫人一同前往齐国会见齐侯,夫人向齐侯进谗言诋毁桓公,齐侯便杀了桓公。刘歆则认为,御廪是储藏鲁公亲耕籍田所得谷物以供奉祭祀的处所,火烧御廪是抛弃法度、丧失礼仪的报应。
  ¹御廪:天子储藏亲耕所获用以飨祀的粮食的仓库。

庄公二十年夏季,齐国发生大灾荒。刘向认为,齐桓公贪恋女色、听信妇人谗言,将妾室扶正当作正妻,嫡子、庶子的地位屡次变更,因此招来这场大灾。齐桓公始终没有醒悟,等到他去世后,诸子为争夺君位互相残杀,尸体停放九个月都无法安葬。《公羊传》记载,大灾指的是瘟疫流行。董仲舒认为,鲁国国君夫人在齐国行为淫乱,齐桓公未出嫁的姊妹就有七人。君主是百姓的父母,夫妇是繁衍后代的根本,根本受损,枝叶就会凋零,这是上天降下灾祸的报应。
  ¹女口:女人的话。

襄公九年“春季,宋国发生了火灾”。刘向认为,这是因为先前宋公听信谗言,驱逐了大夫华弱,导致华弱逃亡到鲁国。《左氏传》记载,宋国发生火灾时,乐喜担任司空,他提前部署防火措施:拆除小房屋,在大屋上涂抹泥巴,备好畚箕、运土车、汲水绳索、瓦罐及盛水器具,蓄满池塘,堆积沙土,修缮防御设施,在火势可能蔓延的区域和道路上设立标记,调集常备役夫,并通知郊区村镇的居民赶往火场。同时下令各级官吏各司其职。晋侯听闻此事后,问士弱:“宋国发生火灾,人们据此推知天道存在,这是怎么回事?”士弱答道:“古代火正官在祭祀时,有时配享于心星,有时配享于咮星,以掌握用火的时节。因此咮星对应鹑火,心星对应大火。陶唐氏的火正阏伯居于商丘,祭祀大火星,用它来标记时令。后来相土沿袭此法,所以商朝以大火星为祭祀主星。商朝人观察祸败的征兆,往往先从大火星的变化中显现,因此他们得以知晓天道。”晋侯又问:“火灾一定与天道相关吗?”士弱回答:“这取决于国家是治还是乱。如果国家动乱,上天不再显现异常征兆,就无法预测了。”解释:上古的火正,就是掌管火的官员,负责祭祀火星,推行与火相关的政务。暮春时节,黄昏时分心宿出现在东方,咮、七星、鸟首正位于南方,此时可以用火;暮秋时节,火星隐没,便要停止用火,以此顺应天时,救助百姓的困苦。帝喾时期有祝融,唐尧时期有阏伯,百姓仰仗他们的恩惠,他们去世后被尊奉为火祖,配祭火星,因此有 “有的配祭心星,有的配祭咮星” 的说法。相土是商族始祖契的曾孙,接替阏伯主持火星祭祀。宋国为商朝后裔,世代承袭火星占卜之事,因此能预先知晓火灾的发生。贤明的君主察觉天象变异,便会修养德行来消除灾祸;昏庸的君主无视天象变化,上天也不会提前警示他,所以天道并非随时都能被预知。
  ¹畚輂:盛土和抬土的工具。泛指土建工具。²火道:起火时焚烧的方向。³正徒:服官府劳役的人。⁴谴告:上天经常通过自然灾异对统治者进行谴责、警告,使其改正错误。

《左氏传》记载鲁昭公六年六月初七丙戌日,郑国发生火灾。这年春天三月,郑国人把刑法铸在鼎上。晋国大夫士文伯说:“火星出现,郑国恐怕要发生火灾了吧!火星尚未出现,他们就生火铸造刑鼎,把会引发争端的法律藏在鼎中。如今火星这一天象显现,除了火灾还能预示什么呢?”经解释,火星出现时是周历五月,而郑国在三月生火铸造刑鼎,镌刻刑法作为百姓遵行的法令,这是承载刑罚、暗藏争端的器物。所以火星出现后,与五行之火争辉,进而酿成灾害,天象正是预示此事,而他们又舍弃了天象对法度的警示。这件事没有记载在《春秋经》中,是因为当时各诸侯国不再向鲁国通告国事了。
  ¹争辟:指刑律。

九年“夏季四月,陈国发生火灾”。董仲舒认为,陈国的夏征舒杀了他的国君,楚庄王托词要为陈国讨伐贼子,陈国打开城门等待楚军到来,楚军抵达后,趁机灭掉了陈国。陈国的臣民痛恨至极,极阴之气转化为阳气,从而引发了火灾。刘向认为,在此之前陈侯的弟弟公子招杀了陈国的太子偃师,但这些是与宫馆火灾无关的外部事件,所以略去不记。八年十月十七壬午日,楚国出兵灭亡了陈国,《春秋经》不承认蛮夷灭亡中原华夏国家,所以陈国虽然已被灭亡,仍然记载了陈国发生的火灾。《左氏经》中记载“陈国发生火灾”。《左氏传》说:“郑国大夫裨灶称,‘五年之后,陈国将会重新被封立,封国五十二年之后才会灭亡。’大夫子产询问其中缘由,裨灶回答说,‘陈国属水德,火是水的配偶,也是楚国所主掌。如今火星出现,陈国发生火灾,这意味着将驱逐楚国而重建陈国。阴阳五行的配合都以五数为周期完成,所以说五年。岁星五年运行至鹑火之位,此后陈国最终灭亡,楚国战胜并占有陈国,这是天道的规律。’”解释:颛顼凭借水德统治天下,陈国是他的后裔。当时岁星位于星纪,再过五年运行到大梁。大梁即是昴星。金是水的本源,得本源则昌盛,所以说“五年后陈国将复国”。楚国的先祖曾任火正,所以说“火是楚国所主”。天以一生成水,地以二生成火,天以三生成木,地以四生成金,天以五生成土。五位皆用五相配合,并由阴阳交换位次,所以说“配合皆以五数完成”。然而水的大数为六,火的大数为七,木的大数为八,金的大数为九,土的大数为十。因此水以天一为火二的丈夫,木以天三为土十的丈夫,土以天五为水六的丈夫,火以天七为金四的丈夫,金以天九为木八的丈夫。阳为奇数称作牡,阴为偶数称作妃,所以说“水是火的牡,火是水的妃”。《易经》中“坎”为水,为中男,“离”为火,为中女,或许就是取象于此。从大梁经过四年到达鹑火,再经四个周期共四十八年,总计五次到达鹑火,五十二年后陈国最终灭亡。火盛则水衰,所以说“这是天道规律”。鲁哀公十七年七月初八己卯日,楚国灭掉了陈国。
  ¹毒恨:痛恨;憎恨。

定公二年五月,雉门与两座观台发生火灾。董仲舒和刘向认为,这是奢侈逾礼过度招致的报应。在此之前,季氏驱逐鲁昭公,昭公客死他乡。定公即位后,非但没有惩处季孙氏,反而听信其邪说,沉迷女乐,疏远孔子。上天的警示仿佛在说,应当罢黜那些身居高位、僭越礼制的人。另一种说法是,宫门与两阙是君主发布政令的场所,如今舍弃大圣人,纵容奸恶之徒,也就失去了发布政令的根基。京房《易传》记载:“国君不行正道,就会有妖火烧毁宫殿。”
  ¹奢僭:奢侈浪费超越本分。

哀公四年六月辛丑日,亳社遭遇火灾。董仲舒与刘向主张,亳社是殷商的亡国之社,留存它本是为了让当世君主以殷商灭亡为鉴。上天的警示仿佛在昭示,国家即将陷入危亡之境,已无需再行告诫。《春秋》记载的火灾,多次出现在鲁定公、鲁哀公在位期间,二人不任用圣贤,却纵容骄横权臣,终将招致亡国,实在昏聩不堪。另有一种观点认为,上天生下孔子,并非辅佐定公、哀公,正因他们违背礼制、昏庸无道,火灾才作为天意的征兆如期应验。
  亳社:殷社。古代建国必先立社。殷都亳,故称。

汉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日,未央宫东阙的罘罳遭遇火灾。刘向认为,东阙是汉朝接见诸侯的门户,罘罳位于阙门之外,代表着诸侯。汉朝建立之初,大肆分封诸侯王,各诸侯王的封地接连数十座城池。汉文帝登基之后,贾谊等人觉得这种做法不合古制,必定会引发叛乱。在此之前,济北王刘兴居、淮南王刘长先后谋反,后来吴楚等七国又起兵反叛,最终都被剿灭。
  ¹罘罳:古代设在宫门外或城角的屏,上面有孔,形似网,用以守望和防御。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初七丁酉日,辽东高庙发生火灾。四月二十一壬子日,高园便殿起火。董仲舒对答武帝说:“《春秋经》的要义在于援引往事以昭示未来,因此天下但凡发生变故,只需对照《春秋》中同类事例,悉心体察其中隐含的细微征兆,透彻领悟其间蕴藏的深意,那么天地间的异常现象、国家的各种事端,便都能洞若观火,毫无疑惑了。按照《春秋》记载,鲁定公、哀公时期,季孙氏的恶行已积累成形,而此时孔子的圣德正趋于鼎盛。以充沛的德政去取代腐朽势力,季氏虽权势熏天、鲁君虽地位卑微,但从形势上看,变革是完全可行的。所以定公二年五月,两观发生火灾。两观本是僭越礼制的建筑,天火焚烧它,仿佛在昭示:僭越无礼的臣子是可以铲除的。上天先显现罪恶的征兆,再告知国君可以动手,这是天意所在。然而定公并未醒悟。到了哀公三年五月,桓公庙、厘公庙又遭火灾。这两场灾祸性质相同,寓意一致,像是在说应当焚毁权贵、剪除不义之臣。哀公依然未能察觉。因此哀公四年六月,亳社再次发生火灾。两观、桓庙、厘庙、亳社,这四者皆属不当留存之物,上天焚烧这些不应存在的东西,正是为了警醒鲁国,希望它能铲除乱臣,任用圣人。季孙氏专权乱政、暴虐无道由来已久,此前上天没有降下灾祸,是因为鲁国当时没有贤能的大臣,即便君主想要铲除季孙氏,自身力量也无法做到,鲁昭公便是如此。直至鲁定公、鲁哀公时期才发生火灾,是因为此时已经有能力铲除乱臣了。天意不在恰当的时机不显现,这正是天道的体现。如今高庙不该修建在辽东,高园的寝殿也不该建在陵墓旁边,依据礼制本就不应建造,这和鲁国天降火灾的道理是一样的。这些不合礼制的建筑存在已久,到陛下在位时上天才降下灾祸,或许也是因为时机已经到了。从前,秦朝承袭了周朝灭亡的弊端,没有办法加以革除整改;汉朝承接了秦朝灭亡的弊病,同样没有进行变革。两朝的弊端相继延续,承袭末期的乱象,又叠加累积的弊病,治理起来极为艰难。再加上皇室宗亲骨肉相连,其中骄横放纵、奢侈越礼的人数量众多,正是世人所说积重难返的艰难时刻。陛下身处天下衰败之后,又恰逢难以治理的时局,实在令人忧心。因此上天降下灾祸仿佛在告诫陛下:‘如今时局衰败难以整治,若不秉持极为公正的态度,就无法将天下治理好。先查处那些在诸侯里行为最为不端的皇室亲贵,坚决予以诛除,就如同上天焚毁辽东高帝庙一般;再整治朝廷中身处京城及身边、地位显贵却行为不正的亲信近臣,也坚决予以诛除,就如同上天焚毁高园寝殿一样便可’。身处朝外不守正道之人,即便尊贵如同高帝庙,上天都能降下天火将其焚毁,更何况是那些诸侯王!身处朝内不走正道之人,即便尊贵如同高帝陵园的寝殿便殿,上天都能降下天火将其焚毁,更何况是朝中大臣!这便是上天的旨意。朝外有诸侯犯下罪责,上天便在朝外降下灾祸,朝内有臣子违法乱纪,上天便在朝内降下灾祸,罪行深重的灾祸就更严重,灾祸较轻的罪行也应从轻惩处,顺承上天的旨意就该如此。”
  ¹伦类:同类。²燔:燃烧。³恣睢:放纵、暴戾貌。

此前,淮南王刘安入朝觐见时,开始与汉武帝的舅舅、太尉武安侯田蚡私下密谋叛逆。此后,胶西于王、赵敬肃王、常山宪王等人屡次犯法,有的甚至滥杀无辜、毒死二千石高官,随后淮南王、衡山王也相继谋反。胶东王、江都王对这些阴谋心知肚明,暗中修造兵器弓弩,企图起兵响应。直到元朔六年,这些谋反之事才被朝廷发觉,相关人等相继伏法。此时田蚡已死,未能受到诛戮。汉武帝回想起此前董仲舒曾说过的话,便派董仲舒的弟子吕步舒手持御赐斧钺前往查办淮南王谋反一案。吕步舒依据《春秋》大义在外独自行使裁决权,不必事事请示朝廷。案件办结回朝奏报时,汉武帝对所作判决一概予以肯定。
  ¹颛断:独自决断。

征和二年春,涿郡铁官在铸铁时,铁水熔化后飞升上天,这是火象变异所致。同年三月,涿郡太守刘屈牦被任命为丞相。一个月后,巫蛊之祸爆发,武帝的女儿诸邑公主、阳石公主、丞相公孙贺及其子太仆公孙敬声、平阳侯曹宗等均被捕入狱处死。七月,使者江充前往太子宫挖掘蛊物,太子与生母卫皇后商议,担心无法自证清白,便杀死江充,发兵与刘屈牦交战,战死者达数万人。太子兵败逃亡,至湖县后自杀。次年,刘屈牦又因诅咒之事被处以腰斩,其妻也被斩首示众。成帝河平二年正月,沛郡铁官铸铁时,炉内铁水无法下流,发出雷鸣般的隆隆声,好似击鼓之音,十三名铸工惊骇而逃。声响停止后,众人回望地面,见地面陷落数尺,铸铁炉裂为十块,炉中铁水如流星般四散飞升,景象与征和二年完全相同。当年夏天,成帝的五位舅父同日被封为列侯,号称五侯。大舅父王凤任大司马大将军,总揽朝政。此后两年,丞相王商与王凤产生矛盾,王凤借机进谗,王商被免职,最终自杀。第二年,京兆尹王章申诉说王商忠诚正直,王凤专权,王凤以大逆的罪名诬陷王章,王章下狱处死,妻子儿女被流放合浦。后来许皇后因巫蛊罪被废黜,赵飞燕被立为皇后,其妹被封为昭仪,她杀害了皇子,汉成帝因此绝嗣无后。皇后、昭仪都伏罪处死。一种说法是,铁飞上天是因为金不从革。
  ¹枭首:中国古代执行死刑的一种方式。即斩首并悬挂示众。²伏辜:伏法。

永始四年四月十一癸未日,长乐宫临华殿与未央宫东司马门同时发生火灾。六月二十三甲午日,文帝霸陵园东阙南方又发生火灾。长乐宫为成帝生母王太后居所,未央宫乃天子正宫,霸陵则是太宗孝文皇帝盛德之陵园。当时王太后三位弟弟相继把持朝政,王氏宗族布满朝廷要职,两宫外戚势力将对国家构成严重危害,因此上天接连降下重复警示。第二年,成都侯王商去世,其弟曲阳侯王根接任大司马主持朝政。此后四年,王根请求退休,举荐其侄新都侯王莽自代,汉室最终遂亡于王莽之手。
  ¹乞骸骨:旧时官员年老自请退休的用语,意谓使骸骨可归葬故土。

《左氏传》记载,鲁昭公八年春天,晋国出现了石头说话的异象。晋平公就此向师旷询问缘由,师旷回答说:“石头本身并不能言语,是神灵依附其上发声。如今国君行事不合时节,征发徭役耽误农耕,百姓心中怨恨与不满一并滋生,因而原本不会说话的事物才会发出声响。您兴建的宫室高大奢华,耗尽了民力财力,致使百姓心怀怨愤,无法保全生计,石头说话难道不正是恰逢其时吗!”当时晋平公正着手修建虒祁之宫,叔向评价道:“君子师旷所说的话,真实可信且有凭据。”刘歆认为,金与石属性同类,此事属于金不能熔化变化、丧失其固有本性的灾异现象。刘向则认为,石头以白色为主,属于白色的祥异。
  ¹白祥:白色灾异。旧时迷信认为罕见的白色禽兽等突然出现是不祥之兆。

成帝鸿嘉三年五月初四乙亥日,天水郡冀县南山有巨石轰鸣,声如巨雷隆隆作响,片刻后停息,声音传至平襄二百四十里外,野鸡皆惊鸣相应。巨石长一丈三尺,宽与厚大致相当,一侧悬于山崖半腰,离地二百余丈,民间称之为石鼓。传说石鼓鸣则有兵革之灾。这一年,广汉郡服钳刑的囚徒密谋攻破监狱,劫出死囚郑躬等人,抢夺武库兵器,劫掠官吏百姓,身穿丝帛衣物,自称“山君”,党羽日益增多。直至次年冬才被剿灭,主动投案者达三千余人。四年后,尉氏县樊并等人谋反,杀陈留太守严普,自称将军;山阳县逃犯苏令等率党羽数百人夺取武库兵器,流窜四十余郡国,历时一年才被诛杀。当时正值昌陵工程动工,征发役夫数万人,迁徙各郡国吏民五千余户充实陵邑。然而工程历时五年未成,最终罢废,迁徙者悉数返还原籍。石鸣之兆,与春秋时晋国石头说话的灾异同类,正如师旷所言“民力耗尽”、《左传》所谓“轻用民力”的警示。虒祁宫距绛都四十里,昌陵亦在郊野,占卜原理与城郭相同。城郭属金,宫室属土,区别仅在于内外之别罢了。
  ¹钳子:钳徒。²亡徒:脱离户籍而逃亡在外的人。

传上说:​“简慢宗庙,不祈神求福,废弃祭祀,违逆天时,就会水不润下。​”
  ¹祷祠:谓向神求福及得福而后报赛以祭。亦泛指祭祀。

解释说:水对应北方方位,是万物最终归藏的处所。对应人生常理而言,生命终结后形体收敛安葬,魂魄精气却游离飘散,圣人便修筑宗庙来收拢逝者精气,春秋两季按时祭祀,以此尽到孝道。天子登基之后,必定祭祀天地神明,祷告祈福各路神祇,依照礼制遥祭山川,召请百神各安其位,凡事无不恭谨行事。虔诚斋戒、谨守礼仪,彰显对神灵的肃敬之心,鬼神安享祭品,便能降下绵长福泽。这是圣明君主恭谨侍奉阴气、调和人神关系的举措。至于国君颁布政令,也要顺应天时节律,十二个月皆契合节气行事,就能阴阳调和、诸事圆满。如此行事,便契合水的固有本性。倘若轻慢鬼神、政令违背天时,水就会失去常性:暴雨骤发、江河泛滥,冲毁城郭村落,百姓惨遭溺亡;或是阴雨久下不止,损毁田间庄稼,这就叫作水不润下。京房《易传》说:“专权而工于心计,诛罚不合道理,酿成灾害的是水。这种水患,表现为降雨杀人,以及降霜冻、刮大风、天色昏黄。遭遇灾年却不节省用度,这叫奢侈过度,酿成灾害的是水,水会淹死人。天子压制有德之人,这叫狂妄无知,酿成灾害的是水,水会泛滥冲走人,水退后则田地生虫。频繁兴起大狱,陷害无辜而不停止,这叫坚持错误不知悔改,便会带来寒冷的水而杀人。追究诛杀而不停止,这叫不施治理,就会导致五谷不收。发生大祸乱而不解除,这叫全是阴气。解,就是赦免的意思;帝王遇到大祸乱,杀掉首恶,赦免其徒众,否则就会尽数为阴气所笼罩,这种水会流入国都、城邑,阴霜会冻死各种庄稼。”
  ¹神祇:天地神灵之总称。在天为神,在地为祇。²歆飨:指神灵享受供物。³追非:因循错误而不改。

桓公元年《春秋》记载“秋天,发大水”。董仲舒、刘向认为,桓公杀害了他的兄长隐公,臣民都哀痛隐公而鄙视桓公。后来宋国华父督杀害了该国国君,各诸侯准备会合讨伐,桓公却接受宋国贿赂而退兵,随后又背弃宋国。诸侯因此讨伐鲁国,频繁交战结仇,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百姓怨恨更深,所以十三年夏又发大水。另一种说法认为,桓公夫人骄横淫荡,将要加害国君,导致阴气过盛,桓公未能醒悟,最终被杀。刘歆认为,这是桓公用许田换取郑国祊田,不再祭祀周公,废弃礼制而招致的惩罚。
  ¹伏尸:横尸在地。

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认为,这是夫人哀姜淫乱不守妇道,阴气过盛所致。刘向认为,哀姜刚刚嫁到鲁国,鲁严公让宗室大夫的夫人拜见,拜见时用玉帛为拜见的礼物,不合礼制,后来哀姜又与两个小叔子淫乱通奸,严公不能禁止。臣下鄙视这种丑行,所以当年和第二年连续发大水为灾。刘歆则认为,在此之前鲁严公装饰宗庙,雕椽画柱、丹朱上色,以此向夫人夸示炫耀,而对宗庙之礼却简慢不敬,因此受到天帝的惩罚发了大水。
  ¹桷:方形的椽子。

文帝后元三年秋天,大雨昼夜不停持续三十五天。蓝田县山洪暴发,冲没房屋九百多家。汉水泛滥,毁坏民居八千多所,淹死三百多人。在此之前,赵国人新垣平凭借望气之术得到皇帝宠信,为文帝在渭水北岸建造五帝庙,企图借此寻求周代传国鼎,并在当年夏季四月于郊外举行祭祀。一年多后,他担心骗局败露会招致杀身之祸,便阴谋叛乱,事情被察觉后遭腰斩,并被诛灭三族。当时汉朝接连遣送宗室公主下嫁匈奴单于,所赠财物也十分丰厚,但匈奴却愈发骄横,不断侵扰汉朝北部边境,劫掠杀害汉民一万多人,汉朝因此连续出兵征讨,驻守边防。
  ¹周鼎:周代的传国宝鼎。²杀略:杀戮掳掠。

元帝永光五年夏天和秋天,连续发生严重水灾。颍川、汝南、淮阳、庐江等地连降暴雨,冲毁乡间村落与百姓房屋,溺死众多人口。一年之前,主管官员上奏提议废除各郡国的宗庙,同年朝廷又确立宗庙亲尽迭毁的制度,废止太上皇、孝惠皇帝的寝庙和陵园,一概不再修复,博通儒术的人士都认为这违背了古代礼制。当时宦官石显把持朝政,独揽大权。
  ¹通儒:博学多闻的儒者。²刑臣:古时指受过宫刑的阉人。即后来的宦官,太监。

本 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