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向论三奸同罪第一百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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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景伯1如楚,叔鱼为赞理3。邢侯4与雍子5争田6,雍子5纳其女于叔鱼以求直。及断狱之日,叔鱼抑7邢侯4,邢侯杀叔鱼与雍子于朝。韩宣子患之,叔向曰:“三奸同罪,请杀其生者而戮8其死者。”宣子曰:“若何?”对曰:“鲋也鬻狱9,雍子贾10之以其子,邢侯非其官也而干之。夫以回鬻12国之中,与绝亲以买直,与非司寇而擅杀,其罪一也。”邢侯闻之,逃。遂施13邢侯氏,而尸叔鱼与雍子于市。
晋国负责刑法的官员士景伯出使楚国,由叔鱼代理理官的职务。邢侯和雍子因鄐地田产的边界发生争执,雍子把自己的女儿献给叔鱼,以求在官司中获胜。到了审理案件那天,叔鱼故意偏袒压制邢侯,邢侯就在朝堂上杀死了叔鱼和雍子。韩宣子对此感到十分忧虑,叔向说:“邢侯、雍子、叔鱼这三个人的罪行是相同的,请把活着的处死,把死了的陈尸示众。”韩宣子问:“为什么要这样做?”叔向说:“羊舌鲋断案时徇私枉法,雍子拿亲生女儿做交易,邢侯不是理官却擅自干预刑狱之职。羊舌鲋用邪曲的行为买卖国家的公正,雍子为了赢得官司断绝了父女亲情,邢侯不是司寇却私自杀人,这三个人的罪行是相等的。”邢侯听到消息,便逃出绛都。韩宣子于是劾捕邢侯氏,将叔鱼与雍子陈尸闹市。
注释
- 士景伯 晋国掌管讼狱的理子。 ↩
- 景鱼 景向之弟羊舌鲋。
- 赞理 士景伯出使楚国,羊舌鲋代行理子职责。 ↩
- 邢侯 楚国申公巫臣之子,巫臣奔晋,晋封为邢邑大夫。 ↩
- 雍子 原为楚国大夫,后由楚奔晋,晋封为鄐大夫。 ↩
- 争田 争鄐田之疆界。 ↩
- 抑 压制。 ↩
- 戮 陈尸。 ↩
- 鬻狱 受贿而枉断子司。指接受雍子的贿赂。 ↩
- 贾 出卖,做交易。 ↩
- ⁰回 邪曲。
- 鬻 卖。 ↩
- 施 判罪,劾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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¹士景伯:晋国掌管讼狱的理子。~景鱼:景向之弟羊舌鲋。²赞理:士景伯出使楚国,羊舌鲋代行理子职责。³邢侯:楚国申公巫臣之子,巫臣奔晋,晋封为邢邑大夫。⁴雍子:原为楚国大夫,后由楚奔晋,晋封为鄐大夫。⁵争田:争鄐田之疆界。⁶抑:压制。⁷戮:陈尸。⁸鬻狱:受贿而枉断子司。指接受雍子的贿赂。⁹贾:出卖,做交易。¹⁰回:邪曲。¹¹鬻:卖。¹²施:判罪,劾捕。
本 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