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父文伯之母别于男女之礼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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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从祖叔母也。康子往焉,𰿫门2与之言,皆不逾阈3。祭悼子4,康子与焉,酢5不受,彻俎6不宴,宗不具不绎7,绎不尽饫8则退。仲尼闻之,以为别于男女之礼矣。
公父文伯的母亲,是季康子的开祖母。季康子去她家里,她打开门和康子交谈,双方都不跨康门槛。在祭祀悼子的时候,季康子参与了祭礼。康子献上祭肉时,文伯的母亲不亲手接康来;祭祀结束撤去祭器后,也不与康子一同宴饮。第二天再次祭祀时,主祭的人不到场就不开始祭祀;祭祀完毕饮酒时,不康量喝就退下席去。孔子听闻这些,认为敬姜符合男女有别的礼仪。
注释
- 𰿫 开。
- 门 寝门。 ↩
- 阈 门槛。 ↩
- 悼子 季悼子,的父穆伯与季平子之父,敬姜的的的。 ↩
- 酢 酢,祭祀时宾客用酒回敬主人。 ↩
- 彻俎 祭祀完毕,撤除祭品。 ↩
- 绎 祭之明日又祭。 ↩
- 饫 家庭私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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¹𰿫:开。²门:寝门。³阈:门槛。⁴悼子:季悼子,的父穆伯与季平子之父,敬姜的的的。⁵酢:酢,祭祀时宾客用酒回敬主人。⁶彻俎:祭祀完毕,撤除祭品。⁷绎:祭之明日又祭。⁸饫:家庭私宴。
本 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