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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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1。
二、夏,灭项。
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桓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此灭人之国,何贤尔?君子之恶恶也疾始,善善也乐终。桓公尝有继绝存亡2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
三、秋,夫人姜氏会齐于卞。
四、九月,公至自会。
五、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十七年春,齐国人和徐国人攻灭英氏。
夏天,灭掉了项国。
是谁灭掉了项国?是齐国灭掉的。为了么不说齐国灭掉了它?是为了替齐桓公隐讳。《春秋》为贤明的人隐讳,这是灭亡别人的邦国,有了么贤明可言呢?君子憎恶罪恶,痛恨最先作恶的人;喜爱好事,则喜欢好事做到底。齐桓公曾经有过接续被灭之国、保存将亡之国的功绩,所以君子替他隐讳。
秋天,夫人姜氏在卞邑与齐桓公见面。
九月,僖公会见诸侯回国向宗庙告至。
十二月乙亥日,齐侯小白去世。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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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氏:楚之与国,称“氏”者,周代诸侯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又有夺绝称国、氏、人、名、字之科。英在春秋前被黜爵,贬在称“氏”一科中。
继绝,指拥立鲁僖公。¹存亡:指存邢国、卫国、杞国。
本 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