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库 www.gujiku.cn · 赏诗文之美 · 品古今之情

同人卦第十三

《东坡易传》

字号 目录

  干上

  离下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干,曰“同人”​。

  此专言二也。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

  此言五也,故别之。

  利涉大川,​“干”行也。

  “野”者,无求之地也。立于无求之地,则凡从我者,皆诚同也。彼非诚同,而能从我于野哉!“同人”而不得其诚同,可谓“同人”乎?故天与人同,物之能同于天者盖寡矣。天非求同于物、非求不同于物也,立乎上,而天下之能同者自至焉,其不能者不至也,至者非我援之,不至者非我拒之,不拒不援,是以得其诚同,而可以“涉川”也。故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干行也”​。苟不得其诚同,与之居安则合,与之涉川则溃矣。涉川而不溃者,诚同也。

  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水之于地为“比”​,火之与天为“同人”​。​“同人”与“比”​,相近而不同,不可不察也。​“比”以无所不比为“比”​,而“同人”以有所不同为“同”​,故“君子以类族辨物”​。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初九自内出,同于上;上九自外入,同于下。自内出,故言“门”​;自外入,故言“郊”​。能出其门而同于人,不自用者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凡言“媾”者,其外应也;凡言“宗”者,其同体也。九五为“媾”​,九三为“宗”​。从“媾”​,正也;从“宗”​,不正也。六二之所欲从者,​“媾”也;而“宗”欲得之,正者远而不相及;不正者近而足以相困。苟不能自力于难而安于易,以同乎不正,则吝矣。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六二之欲,同乎五也。历三与四而后至,故三与四皆欲得之。四近于五,五乘其墉,其势至迫而不可动,是以虽有争二之心,而未有起戎之迹,故犹可知困而不攻,反而获吉也。若三之于五也,稍远而肆焉。五在其陵,而不在其墉,是以伏戎于莽而伺之,既已起戎矣,虽欲反,则可得乎?欲兴不能,欲归不可,至于三岁,行将安入?故曰“三岁不兴,安行也?​”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由此观之,岂以用师而少五哉?夫以三、四之强而不能夺,始于“号啕”​,而卒达于“笑”​。至于用师,相克矣;而不能散其同,此所以知二、五之诚同也。二,阴也;五,阳也;阴阳不同而为“同人”​,是以知其同之可必也。君子出、处、语、默不同而为“同人”​,是以知其同之可必也。苟可必也,则虽有坚强之物,莫能间之矣。故曰“其利断金”​。兰之有臭,诚有之也;二五之同,其心诚同也;故曰“其臭如兰”​。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物之同于“干”者已寡矣,今又处“干”之上,则同之者尤难。以其无所苟同,则可以“无悔”​;以其莫与共立,则“志未得也”​。

本 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