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德洪序第四
德洪曰:昔南元善1刻《传习录》于越,凡二册。下册摘录之。先师手书,凡八篇。其答徐成之2二书,吾师自谓“天下是朱非陆,论定既久,一旦反之为难;二书姑为调停两可之说,使人自思得之。”故元善录为下册之首者,意亦以是欤?今朱、陆之辨明于天下久矣;洪刻先师文录,置二书于外集者,示未全也,故今不复录。其余指知,行之本体,莫详于答人论学与答周道通3、陆清伯、欧阳崇一四书;而谓格物为学者用力日可见之地,莫详于答罗整庵4一书。平生冒天下之非诋,推陷万死,一生遑遑然不忘讲学,惟恐吾人不闻斯道,流于功利、机智以日堕于匈狄、禽兽而不觉,其一体同物之心,𫍢𫍢终身,至于毙而后已;此孔、孟以来贤圣苦心,虽门人子弟未足以慰其情也;是情也,莫见于答聂文蔚6之第一书:此皆仍元善所录之旧:而揭“必有事焉”即“致良知”功夫,明白简切,使人言下即得入手,此又莫详于答文蔚之第二书,故增录之。元善当时汹汹,乃能以身明斯道,卒至遭奸被斥,油油然7惟以此生得闻斯学为庆,而绝无有纤芥8愤郁不平之气。斯录之刻,人见其有功于同志甚大,而不知其处时之甚艰也。今所去取,裁之时义则然,非忍有所加损于其间也。
钱德洪记:过去,南元善在浙江绍兴刊刻《传习录》,分为上、下两册。下册收录了先生的八封书信。其中在《答徐成之》两封信中,先生说“赞同朱熹的见解,排斥陆九渊的观点,长期以来已成定论,想要改变,十分不易”。这两封信就是为了调和朱陆之争,使人们通过自己的思考而明白其中道理。因此,南元善将这两封信放在下册的开头,用意甚好。如今,世人已明了朱陆之辨的实质。我刊刻先生的《文录》时,把两封信置于《外集》中,主要是有些观点尚不够周全,所以现在不予收录。至于其他关于知行本体方面的论述,在《答人论学》《答周道通书》《答陆清伯书》《答欧阳崇一》等四封信中最为详尽。在《答罗整庵书》中,明确指出了格物应为学者日常所下的功夫。先生平生面对世人的诽谤和诋毁,在万死一生的逆境中始终不忘讲学。他老人家深忧我们这些弟子不了解圣学而被功利和权术所迷惑,以至于不知不觉间沦为禽兽夷狄。先生终其一生兢兢业业地追求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的境界,直至死而后已。这种自孔孟以来圣贤所独有的良苦用心,并不因学生和亲人的劝慰而有丝毫减轻。以上所述先生的情怀,在《答聂文蔚》的第一封信中作了详尽的表露。这几封信,均按南元善原本刊刻而收录。先生在《答聂文蔚》的第二封信中,详实地揭示了“必有事焉”即是“致良知”的功夫,论述明白简洁,使人很容易找到功夫的入手之处,因此也增录进来。南元善当时的处境极其艰难,仍以讲授阳明学说为己任,最终遭受奸臣排挤,但他仍然认为,接受阳明学说是一生最大的幸事,因而没有分毫的忧愤和悔恨。人们都知道,南元善刊刻的《传习录》,对于有志于学的朋友帮助很大,却不知他那时处境的艰难。我的取舍是依据今天的需要,并非对南元善所刻的旧本有什么不满。
注释
- 南元善 南大吉(1487—1541),字元善,号瑞泉,西安府渭南(今陕西渭南)人。 ↩
- 徐成之 名守诚,绍兴府余姚(今浙江余姚)人。 ↩
- 周道通 名冲,字道通,号静庵,常州府宜兴(今江苏宜兴)人。 ↩
- 罗整庵 罗钦顺(1465—1547),字允升,号整庵,吉安府泰和(今江西泰和)人。 ↩
- 𫍢𫍢 争辩,论辩。
- 聂文蔚 聂豹(1487—1563),字文蔚,号双江,吉安府永丰(今江西泰和)人。 ↩
- 油油然 和悦恭敬的样子。 ↩
- 纤芥 细微,一点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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¹南元善:南大吉(1487—1541),字元善,号瑞泉,西安府渭南(今陕西渭南)人。²徐成之:名守诚,绍兴府余姚(今浙江余姚)人。³周道通:名冲,字道通,号静庵,常州府宜兴(今江苏宜兴)人。⁴罗整庵:罗钦顺(1465—1547),字允升,号整庵,吉安府泰和(今江西泰和)人。⁵𫍢𫍢:争辩,论辩。⁶聂文蔚:聂豹(1487—1563),字文蔚,号双江,吉安府永丰(今江西泰和)人。⁷油油然:和悦恭敬的样子。⁸纤芥:细微,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