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商主祀天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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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有贾客,欲入大海。入大海之法,要须导师,然后可去。即共求觅,得一导师。既得之已,相将发引。至旷野中,有一天祠,当须人祀,然后得过。于是众贾共思量言:“我等伴党,尽是亲属,如何可杀?唯此导师,中用祀天。”即杀导师,以用祭祀。祀天已竟,迷失道路,不知所趣,穷困死尽。
一切世人,亦复如是:欲入法海取其珍宝,当修善法行,以为导师。毁破善行,生死旷路,永无出期。经历三涂,受苦长远。如彼商贾,将入大海,杀其导者,迷失津济,终致困死。
本 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