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食饼共为要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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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有夫妇,有三番饼。夫妇共分,各食一饼。余一番在,共作要言:“若有语者,要不与饼。”既作要已,为一饼故,各不敢语。须臾有贼入家偷盗,取其财物。一切所有,尽毕贼手。夫妇二人,以先要故,眼看不语。贼见不语,即其夫前,侵略其妇,其夫眼见,亦复不语。妇便唤贼,语其夫言:“云何痴人,为一饼故,见贼不唤?”其夫拍手笑言:“咄!婢,我定得饼,不复与尔。”世人闻之,无不嗤笑。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为小名利故,诈现静默,为虚假烦恼种种恶贼之所侵略,丧其善法,坠堕三涂,都不怖畏。求出世道,方于五欲,耽著嬉戏,虽遭大苦,不以为患。如彼愚人,等无有异。
本 章 完